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消息,今年1至2月云南省发生煤矿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3月份发生的5起事故,导致11人死亡。
针对4月7日发生在曲靖的这起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派出工作组于4月7日晚上抵达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该起事故还被要求通过信息平台向全国煤矿矿长发警示信息。
1至2月发生煤矿死亡事故5起
据悉,1至2月全省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比去年同期多发生3起,多死亡3人。
同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各监察分局实施监察64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11条,应完成隐患整改401条,实际完成隐患整改398条,实施行政处罚60次,行政处罚罚款797.9万元,收缴罚款639.5万元,罚款收缴率达80.1%。
执法部门还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责令停产矿井1个。
3月再发5起事故致11人亡
3月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上升。当月发生煤矿事故5起,造成11人死亡,除此以外还有3人不同程度受伤。
3月2日11时,丽江华坪县天星村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同日下午3时10分,罗平县彝昌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11日晚上9时30分,宣威市来宾祥源煤业有限公司又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3月底,又连续发生两起事故,其中29日清晨5时40分左右,昭通市盐津县庙嘴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3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昭通市的威信县蒲草坝煤矿,又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曲靖事故要向全国煤矿矿长发警示信息
4月7日,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等人,均立即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立即派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是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安全监管局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科学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三是进一步核清被困人数及事故有关情况,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彻查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同时,还要通过信息平台,向全国煤矿矿长发警示信息,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