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3月21日公示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环评报告书(选址阶段)》(以下简称《报告书》)显示,从厂址安全和环境影响等方面来综合评价,徐大堡厂址作为建造徐大堡核电厂的厂址是可行的。而且该项目建设已经提请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取得国家发改委、地震局、水利部、卫生部、国土部、海洋局、民航局、辽宁省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批文。
《报告书》透露,徐大堡核电首台机组计划拟于2014年6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1、2 号机组将在2019 年建成投产,一期工程两台机组以一号机组核岛厂房第一罐混凝土(FCD )作为基点,单台机组建造总工期57 个月,其中建安工期43 个月(土建和安装交叉施工),调试工期14 个月。两台机组FCD间隔10 个月。
徐大堡核电厂按六台百万千瓦机组规划,一期工程建设2 台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参照浙江三门核电站,电站设计寿命60 年,工程总投资为407亿元。一期工程是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 50%、24%、12%、10%和 4%的比例出资建设。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作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业主,负责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就徐大堡核电选址,上述环评结论认为,徐大堡厂址在场地条件、岩土适应性、人口及人口分布、军事和文化设施等方面属于该地区最优厂址。而且通过分析地质和地震烈度级别等因素后认为,厂址所处区域没有现代火山活动、发震构造,厂址附近范围内不存在能动断层,厂址所处地区为区域地壳稳定区。
《报告书》中的评价结果还显示,徐大堡核电6台机组全部建成后正常运行时,厂址周围公众所受到的最大个人有效剂量满足国标 GB 6249-2011规定的本工程剂量约束值的要求。而不同水生生物的影响率均在 10-2数量级以下,各类水生生物所受的总剂量率均小于推荐的筛选值。因此,厂址周围的公众和厂址附近0-80km 海域范围内水生生物都是安全的。
此外, 就徐大堡核电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称,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在去年10月开展的辽宁省葫芦岛市徐大堡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中,发放的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759份,其中持赞成态度的占97.5%(740份)、持无所谓态度的占1.3%(10份)、持不赞同态度的占1.2%(9份)。葫芦岛市政府发布了《徐大堡核电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告》,也没有收到反对信息。业内人士认为,徐大堡核电的公众沟通经验得到行业认可,也为其他核电相关项目公众沟通提供了有效借鉴。
信息显示,徐大堡核电是辽宁省,也是东北地区继红沿河核电项目之后的第二个核电项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曾指出,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00 万千瓦以上。努力保障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按期投产,重点推进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和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在黄海沿岸和内陆适宜发展核电的地区开展核电项目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项目的建设初衷,源自现实的能源需求。
《报告书》称,辽宁省电力负荷比重约占东北全区的51%,装机比重约占全区的36%。根据电力负荷发展情况,辽宁省电力负荷在东北全区的比重将进一步加大,而省内由于缺乏煤炭资源和水电资源,装机比重将逐步减少。在兴城地区(徐大堡核电站所在区域)建设核电厂距离辽宁省中部电力负荷中心近,其新建工程的建设对满足辽宁省尤其是辽中地区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工程建成后主要向辽宁省,特别是辽宁中部地区尤其是鞍辽营地区供电。
“辽宁省一次能源缺乏,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未来将逐年增高,因此调整电力结构,发展核电,以满足未来电力负荷发展需要。”一位业内专家说。
环评分析也指出,建设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是经济的、环保的。前期资金投入虽然较大,但对于电力需求紧张,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发展核电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有效手段,是调整能源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