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吴周春落马
原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加上近期省部级高官的接连落马,显示了中央高层打击腐败问题的坚决态度
2月9日,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目前被控制在东莞。
翻看2002年9月的记录,国家电网原党组书记、总经理高严因贪腐问题暴露逃亡澳大利亚。而这次再度有电力系统高管落马已时隔十余年。
资料显示,吴周春现年63岁,任职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的时间是2003年至2009年,在其任职期间,恰逢中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电荒,而广东由于经济高速发展,电荒尤为严重。也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吴周春快马加鞭进行电网建设。在其上任后的前3年里完成建设投资超过500亿元,2006年,广东电网建设总投资196亿元,2007年194亿元,2008年211亿元。随着大力建设,广东电网主营业务收入也步步升高。
此次吴周春被带走调查并不是突发事件,在吴周春卸任总经理职位五年以来,社会上对于其的举报不断,而举报的内容主要涉及电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除此之外,广东电网还掌握着一封举报信,信中提及吴周春亲属在广州某集团持有股份,吴周春在任期间,有该公司组织工程施工和生产物资货源,并把生产的物资销售给广东电网,随着吴周春的高升,该公司的业务也从广州供电局一直辐射到整个广东电网。
此外,举报信称,广州某大型项目需启动110KV地下变电站方案,在此过程中,吴周春亦存在违纪行为。在广州供电局已同意并上报广东电网公司,经广东电网公司主管部门会审通过,报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吴周春为了让其关联公司获得这个项目,一方面故意借口该项目存在安全问题而不予批复,另一方面却要求该项目要发包给其关联公司,致使另一公司高层被迫回香港“避风”。
广东电网方面表示,已把这封举报信转交给中纪委和广东省纪委,2月14日广东省纪委有关人士向媒体证实,广东省纪委信访室已经收到这封内容详细的举报信。
此次案发后,在广东电网内部引起了震撼,同时也暴露出了该公司内部管理的一些漏洞。比如,2006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等公司未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在电价外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等56.28亿元,其中35.10亿元用于补贴未经核准违规建设的电厂。2007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等公司所属25个地市供电局通过人为调节购电量和售电量的方式,合计调减利润6.16亿元。2003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等公司未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优惠电价政策,依据地方政府部门文件少收电费共计11亿元等等。
上述问题,虽未必都与吴周春有直接关系,但南方电网对大额资金、对外投资和产权转让的审批权限不明确或界定模糊、职务消费没有单列预算、没有进行单独核算、不够公开透明,这些都对企业高管犯罪的发生留下了便利。
另外,广东电网中层人士表示,吴周春是在制度外面进行个人操作,任何好的法律和制度,都会存在体系外的人为操控。这些东西,并不是完善内部制度就能克服的。
但作为企业一把手的吴周春,对这些弊端的处理不力,其责任不可推卸。广东电网问题频发,主要和公司的集权管控有很大关系,也与高层领导在电网项目建设上掌握裁量权较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