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煤炭
从2002年起,随着煤炭市场升温,煤炭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税费负担飞快增加。以湘煤集团街洞矿业公司为例,税费率由2008年的10%增至2009年的16.17%。恰好我国2009年起煤炭企业增值税率由13%增加到17%。尽管从2009年起国家允许煤矿购进安全生产设备时可以抵扣增值税,但由于购买的设备有限,抵扣的税金不多。增值税率的调整大大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负。
现在,煤炭市场又重新进入低谷,为减轻煤矿税费负担,煤炭企业增值税率理应恢复至原来的13%。同时希望国家扩大对煤炭企业进项税抵扣的范围。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