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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启动内陆核电项目建设

2014-03-04 07:40:54 湖南日报   作者: 田甜 蒙志军  

3月4日下午召开的湖南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拟以全团名义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建议,呼吁尽早启动桃花江等内陆核电项目建设。这是湖南代表团继去年以后,再次以全团名义提出尽早启动内陆核电项目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核电是清洁安全的能源,从湖南省的能源结构来看,要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核电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

发展核电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必要措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从化石能源逐步枯竭和昂贵的趋势以及气候与环境的承载力看,寻找一种清洁低碳的替代能源,已成为了当务之急。

建议认为,核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保证能源供应安全、调整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经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一座百万千瓦电功率的核电厂,与火电厂相比,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多万吨,并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发展内陆核电将成为我国华北、长江流域以及中南地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治理PM2.5等大气雾霾的必要措施。

伴随我国内陆经济的高速发展,内陆各省的能源危机日益凸显。以湖南省为例,根据预测,“十二五”全省需新增电力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十三五”需新增2000万千瓦以上。但是湖南省一次能源资源禀赋差、对外依存度高,无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煤炭资源储量少,水电基本开发完毕,新能源资源不丰富且开发成本高,电力供需季节性矛盾明显。“十二五”以来,湖南省每年需长距离输煤,据测算,火电上网电价全国第二,直接影响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成本。发展核电成为湖南省解决能源问题的必然选择。

内陆核电安全有保障,可实现废液“零排放”

建议认为,内陆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完全可以满足严格的环境要求和相应标准。

建议指出,核电厂流出物的放射性排放已经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对周围公众产生的照射低于天然辐射照射所致公众剂量的百分之一。实际上,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所产生的辐射剂量也远低于燃煤电厂排放的天然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辐射剂量。

我国核电厂流出物环境排放控制标准比其他国家更严格,而且我国内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放射性浓度控制水平比沿海核电厂还严格10倍。近年来,我国核电企业及研究院所在废液处理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将在内陆核电厂实施废液处理系统改进,实现废液的“零排放”。

“洪水”和“干旱”不构成内陆核电厂的安全问题。内陆核电厂址对可能最大降雨导致的洪水以及由地震、洪水引起的上游溃坝等效应都作了保守考虑。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厂址设计基准洪水位为75.65米,而标高为83.00米,远高于设计基准洪水位,可确保核电厂区不受洪水的影响。而“干旱”或“热浪”均属于缓发的自然现象,内陆核电营运单位和监管部门有足够的决策和应对时间,采取降低功率甚至停止运行,可确保核电的安全。

福岛事故后,我国在新建核电厂设计安全要求中,更加强调预防和缓解并重,对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或泄漏的放射性污水实现“可贮存、可封堵、可处理和可实体隔离”,使得环境风险可控,消除所有可能导致早期或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事故。

桃花江核电项目完全具备2016年开工的条件

桃花江核电项目从2008年开始前期准备,截至2013年底,项目签约金额近16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3亿元,与项目开工相关的各项硬件、软件工作全面实施并完成。

建议认为,桃花江核电项目已经完全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希望国家尽快明确有关的计划和要求,推动项目按照2014年启动、2015年准备、2016年开工的时间表有序推进。

把握好

重启内陆核电的时机

【代表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郑砚国

湖南能源资源禀赋比较差,没有油和天然气,水电的开发已经基本上见底,煤的存量少品质也不优,所以单靠煤电、水电,不足以支撑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

湖南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要在全省推广绿色能源,而核电正好是能够满足各方面要求,安全、清洁、高效的绿色能源。

国家提出要发展清洁能源,并且陆续批准一些沿海的核电项目,这对于重启内陆核电项目都是利好消息,我们应该把握好现在时机。

其实,我们的内陆核电项目建设已经完全可以达到国家标准,安全是有保障的。我们希望能够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核电项目,消除对核电项目的误解,取得老百姓的支持。现在桃花江核电项目的设计、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可以说2016年开工,我们是完全有把握的。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内陆核电,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