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企业尽管发电成本较低,但由于政府对电价实行限价审批,利润受到很大限制。这种情况有望在以后的新增水电项目中得以改观,且电价有望提高三成左右。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对于今后新投产水电站,跨省跨区域交易价格由供需双方参照受电地区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扣减输电价格协商确定;省内消纳电量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制度,标杆电价以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为基础,统筹考虑电力市场情况和水电开发成本制定。水电比重较大的省份可在水电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实行丰枯分时电价或者分类标杆电价。同时,要建立水电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统一流域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
对此,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此次完善水电电价形成机制,明确了水电标杆电价的方向。
该人士指出,以前大型水电站采取的是“审批”电价,就是在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基础上,由政府确定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未来的改革方向,采用特许权招标的方式,发电企业对政府的水电项目进行“电价”投标,经过政府对技术和电价等多个因素的总和评定,确定水电上网电价,并确定以区域为划分标准的标杆电价。
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雅砻江梯级水电站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正式批复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水电站统一送江苏省、重庆市和四川省的上网电价,即0.3203元/每千瓦时(含税)。
统计发现,2013年火电含脱硫标杆电价四川省为0.449元/千瓦时、重庆为0.444元/千瓦时、江苏为0.455元/千瓦时。粗略计算水电上网电价和火电标杆电价价差0.12-0.13元/千瓦时。这也意味着,水电上网电价有望提高三成左右。
多份电力行业券商报告显示,目前不少取得核准和路条的在建及储备机组,根据投产计划,预计未来几年仍将是水电新机组投产高峰期。
信达证券分析报告中显示,根据“十二五”规划目标,2014、2015年至少每年要新建水电1700万千瓦,水电装机的年均增速可能要接近7%。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2014年积极开发水电,将新核准水电装机2000万千瓦。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澜沧江、大渡河、雅砻江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抓紧外送输电工程建设。
一位煤电行业分析师指出,此前水电价格是成本定价,水电价格普遍较低,水电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将使水电价格和火电价格逐步接轨,对新投产水电站利好影响更大。
针对以前存量老的水电站,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助理高世宪在一次公开采访中表示,这个可能还需要慢慢来,因为价格从一个整体角度可能也会做出一些调整,但不可能像现在的增量电站一步就到位。
统计发现,川投能源(600674.SH)和国投电力(600886.SH)2014年在雅砻江流域投资的机组正陆续投产,长江电力(600900.SH)、黔源电力(002039.SZ)等水电股也将受益。
标杆电价是国家在经营期电价的基础上,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定价的电价政策。2004年,中国首次公布了各地的燃煤机组发电统一的上网电价水平,并在以后年度根据发电企业燃煤成本的变化进行了适当调整。此后陆续对风电、核电、光伏发电等也实行标杆电价政策,电价形成机制逐步趋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