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规划期为2013年至2020年的《煤炭物流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要求完善煤炭运输通道,建设一批煤炭物流节点,形成“九纵六横”的煤炭物流网络。
加速布局铁路、水运通道
在通道方面,我国将重点布局晋陕蒙(西)宁甘煤炭外运通道。由北通路(大秦、朔黄、蒙冀、丰沙大、集通、京原)、中通路(石太、邯长、山西中南部、和邢)和南通路(侯月、陇海、宁西)三大横向通路和焦柳、京九、京广、蒙西至华中、包西五大纵向通路组成,满足京津冀、华东、华中和东北地区煤炭需求。
布局内蒙古东部煤炭外运通道。主要为锡乌横向通路,满足东北地区煤炭需求。
布局云贵煤炭外运通道。主要包括沪昆横向通路、南昆纵向通道,满足湘粤桂地区煤炭需求。
布局新疆煤炭外运通道。主要包括兰新、兰渝纵向通路,满足新疆煤炭外运需求。
布局水运通道。由长江横向通道、沿海纵向通道、京杭运河纵向通道组成,满足华东、华中、华南地区煤炭需求。
布局进出口通道。由沿海港口和沿边陆路口岸组成,满足煤炭进出口需要。
《规划》指出,在铁路通道建设方面,加快建设蒙西至华中地区、张家口至唐山、山西中南部、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巴彦乌拉至新邱等煤运通道,提高晋陕蒙宁甘地区煤炭外运能力。加强集通、朔黄、宁西、邯长、邯济、京广、京九、京沪、沪昆等既有通道改造或点线能力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兰渝铁路建设,实施兰新线电气化改造,提高疆煤外运能力。加快推进沿边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进口煤炭提供便捷通道。
在水运通道建设方面,推进北方主要下水港口煤炭装船码头建设,相应建设沿海、沿江(河)公用接卸、中转码头。加快长江中下游、京杭大运河和西江航运干线等航道建设,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提高内河水运能力。加强沿海、沿江(河)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实现铁路与港口无缝接驳。
根据《规划》,到2020年,铁路煤运通道年运输能力将达到30亿吨。
健全完善煤炭储配体系
《规划》指出,在节点布局方面,我国将依托煤炭陆路和水路运输通道条件,在主要消费地、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和重要铁路枢纽,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大型煤炭储配基地。
在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内,按照合理辐射半径,建设锦州、营口、秦皇岛、京唐港、曹妃甸、天津、黄骅、青岛、日照、龙口、宁波—舟山、罗源湾、莆田、广州、珠海、防城港、义马、濮阳—鹤壁、南阳(内乡)、镇江、靖江、万州、广元、荆州、岳阳、九江、芜湖、北海、武威、中卫等一批煤炭物流园区。
长株潭、环鄱阳湖、泛武汉、中原、成渝基地,将重点加强煤炭储配能力建设,保障稳定供应。环渤海、山东半岛基地,将重点加强配煤和下水能力建设。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基地,将重点加强港口接卸和配送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的总体部署,在具备条件的沿海、沿江(河)港口和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采用政府统筹、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快应急储备建设,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
《规划》指出,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剥离物流业务,发展专业化煤炭物流。鼓励煤炭企业之间、煤炭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联合重组,形成高效的产、运、销一体化供应链。深化煤炭产运需衔接制度改革,建立以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为补充,以信息技术为平台,政府宏观调控有效、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煤炭市场体系。
《规划》称,重点建设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和30个年流通规模2000万吨级物流园区;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煤炭物流企业,其中年综合物流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的企业10个;建设若干个煤炭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