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21年“一站一价”的“保育期”后,2013年核电标杆电价出台,意味着中国核电企业正式步入成本控制时代。
2013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规定2013年1月1日后投产的核电机组,上网电价将由“个别定价”改为“标杆电价”政策,全国统一为0.43元/千瓦时。
政策一出,已经“日益回暖”的国内核能界一片沸腾,各方纷纷进行解读,以探究应对核能未来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于8月、10月两次召开核电工程经济策略研讨会,广邀核电业内专家,共同探讨未来核电建设投资大计。
继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出台之后,核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终获落实,这让一直以来更多强调 “核”属性的核电,开始落脚于“电”上。其中透露出的信号是,未来我国核电作为“一种电力产品”,量产化、标准化已不再是 “遥远蓝图”。核电专家郝东秦对此解读为:“核电标杆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发展,核电电价机制改革的重要步骤,目的是促使核电更加有利于产业化发展,更加能融入中国电力市场。” “标杆电价的实施,也是中国对核电产业未来发展信心和决心的体现。”核电专家温鸿钧指出。显然,这也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举措。
走向市场化的里程碑
理性地看,核电标杆电价是“核电电价改革的一个开始,一个步骤,一次积极的尝试”,而作为拥有31台在建核电机组的未来“核电大国”,这也将是我国核电发展走向市场化的重要里程碑。
自1991年中国大陆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并网发电开始,我国开启了开发利用核电能源时代。因其 “核”的特殊属性,以及核电站 “科技含量高、投入大、技术路线不同”,核电的上网电价一直以来都是采用“一站一价”。但此种方式也被解读为“计划经济产物”,“没有根据市场情况而变化,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的竞争环境”。
2012年我国发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指出,至2020年,中国在运核电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越来越多核电机组将要上马以及中国电力改革发展的要求,促成核电标杆电价孕育而生。“这是一种必然,更是一种进步”, 显然,也将为电力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这种活力源于核电优质的“性价比”。核电标杆电价的出台意味着核电站造价“天花板”的确定,这让有着清洁、环保 “天然优势”的核电,相比其它能源,更凸显了经济优势。据了解,全国现行风力标杆电价按资源状况划分为4类,每千瓦时分别为0.51、0.54、0.58、0.61元,比核电高19%~42%。与脱硫脱硝燃煤发电相比,每千瓦时大部分地区燃煤机组电价均高于0.43元,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华东、华南以及华中地区,核电都有较强的竞争力。
可以说,“标杆上网电价的制定与调整,有利于发挥电价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使其逐步向合理优化的方向发展。”温鸿钧表示。也因此,在当下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能源结构面临调整的形势下,标杆电价落地为核电突破“发展阴霾”,占据更大电力市场份额,增添了“可期未来”的砝码。
倒逼成本的压力
美好的前景令人鼓舞,但也需要看到,标杆电价的出台,对于核电建设、管理、安全、技术、标准化及市场化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高管就表示,标杆电价对核电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对项目投资形成了硬约束,并将传递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进一步控制核电投资建设成本、提高核电运行效率。因为在“核电站造价天花板确定,价格不再取决于核电本身成本”的当下,核电企业只有 “练好内功”,把好成本关,锁定盈利模式,才能确保核电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有报道指出,以往核电站执行“一站一价”的原则是电站造价越高,其获得政府批准的上网电价也随之越高。而“这种做法的弊端就是,电厂如果把成本和造价做高,把工期延长,这些成本最终还是由国家来买单”。核电标杆电价的出台,终结了“造价越高电价越高”的历史,倒逼核电企业进入“成本控制时代”。核电企业“转变观念,加强成本管理”,迫在眉睫。
对此,业界纷纷献计献策。
“要从源头控制建造成本。”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专家白云生表示,“包括在设计上、建造上以及融资模式上,都要事先思考如何降低造价,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空间。”值得关注的是,“拖期和超概”一直是核电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个“普遍而又突出的问题”。据相关人士介绍:“一台百万千瓦的核电机组,拖一天增加财务费用近200万元,同时减少利润近300万元。”可见,加强项目进度管理,保持在建核电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受控状态良好,至关重要。
“先天的建造要具备竞争力,而后天的运行管理同样十分重要。” 中核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王世鑫指出。在核电成本中,除去折旧、财务费用、燃料费用等固定成本之外,真正相对可控的运行成本约占30%。这对于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机组来讲,绝对值可不小。因此,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电站的运行效率,不容小觑。
但必须警惕的是,“核电只能在安全和经济两条线的约束空间内平稳发展。”
相关资料显示,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在我国新安全标准的要求下,核电站相关安全成本在原占总成本约10%~15%的基础上,又新增加5%以内。毋庸置疑,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必须确保安全第一。
“自我”优化的动力
不同于核电实行全国标杆上网电价,我国燃煤电价 “拥有31~32个标杆上网电价,且各省市电价差距很大,分别在0.52元/千瓦时至0.25元/千瓦时区间。”郝东秦介绍说。而《通知》要求,“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高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加价)的地区,新建核电机组投产后执行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核电上网电价直接挂钩火电标杆电价,“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核电建设未来的布局。”郝东秦说。
一位核电企业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形象地指出:同一机型的核电站建在辽宁和广东,前者只能执行0.422元/千瓦时的当地火电标杆电价,加上电力需要增长不及广东,收益率必将低于广东的核电机组。
显而易见的比较优势,可以看出,这将引导核电投资流向电价更高、市场需要更大的地区,同时,促使政府、企业、公众对本地区是否适合发展核电做出更加科学的分析、评价和决策,促进核电建设形成合理的布局,避免地区盲目争取核电项目。
事实上,核电标杆电价所引导的不仅仅是“理性投资、合理布局”,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将促使国内核电技术路线趋向标准化。
“我国发展核电并不完全取决于地方和企业,而是国家层面的战略,更多有合理布局的考虑。”王世鑫表示。由此看来,合理布局与市场经济发展的 “完美统一”将成为国家、业界的一道待解之题。
实现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高度统一,是核电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核电标杆电价时代,合理控制成本,核电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责无旁贷——无论是投资方、项目建设单位,还是设计、设备供应商,以及施工承包商,都应积极响应和谋划,做好成本优化工作,在确保电站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电站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收益。
核电因“核”必须保证安全性,因“电”又强调经济性,核电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待各方的“精”成“核”做。
核电标杆电价时代,“三代”核电面临大考
今年6月投入运行的红沿河1号机组,最初批复的上网电价为0.427元/千瓦时,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核电标杆电价,致使该机组最终将执行当地火电标杆电价0.422元/千瓦时,即便如此,这个价格依然可保证红沿河获得9%的内部收益率。
据了解,2013年实施的核电标杆电价,更多的是依据中国“二代”核电技术已有的运行经验和对“三代”核电技术未来前景的预期。尽管如此,标杆电价的实施,让不同的核电项目面临不同境遇。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已运行和在建的核电机组大部分为“二代加”机组,“三代”机组约占一成。其中 “二代加”机组技术相对成熟、设备国产化率高,百万千瓦级的“二代加”核电机组单位千瓦造价较低。
这意味着,使用“二代加”技术的新投运核电站将成为标杆电价的最大现实收益者。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专家白云生表示:“未来在建‘二代加’机组投产后,其盈利空间仍将维持现有水平,不会有较大的变动。”
国产化需要一个过程
事实上,在核电标杆电价“革新浪潮中”,业界更多的是将目光投射到正处于引进消化吸收阶段的“三代”核电身上。
“从理论上讲,在未来大规模产业化、国产化后,‘三代’核电机组的建造价格应该比‘二代加’机组低,因为它革新性的设计,省掉了很多的设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许连义介绍说。核电专家郝东秦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新机组、新的安全措施,完全自主化、国产化、批量化需要有一个过程,如同“二代”核电发展的过程,需要时间和空间。国产化不同阶段,造价不一样,成本有所不同,在中国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宣布,未来必须使用符合三代安全标准的核电技术。发展“更先进更安全”的 “三代”核电,无可置疑,但不得不说,“作为新技术,AP1000对设备材料制造及供应商的要求很高,可选择的供应商少,价格贵,再加上设计变更频繁,试验周期长,目前成本控制的难度很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事实上,国家已为这类机组留下了一定的缓冲空间。《通知》称,“承担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任务的首台或首批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其上网电价可在全国核电标杆电价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发改委核批。”
这意味着AP1000首批4台机组和台山EPR机组、山东石岛湾正在建设的高温气冷堆,以及此后可能建设的CAP1400等示范工程将区别对待,单独核定电价。
未来走向尚未明朗
“但对于第一批以外的AP1000机组的电价却没有明确,我们正在等国家的政策。”中广核陆丰核电公司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陆丰核电一期工程是继首批AP1000示范机组后,于今年3月获批的2台AP1000机组。与其有相似境遇的还有徐大堡核电等项目,由于都不属于第一批示范机组,因此未被明确列入优待之列。
中核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王世鑫指出,三代核电机组技术引进和消化过程还很漫长,仅对首台电价给予特别的考虑显然不够,况且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对于产业化之前的工程项目,核电专家温鸿钧表示:“建立规范化的补贴制度无疑是必要的。”这也是加快“三代”核电步伐,促进 “三代”核电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实现国产化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