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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或可全部退出

2013-12-20 08:53:58 新华网   作者: 张辛欣  马姝瑞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不需要国有资本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可以全部退出。同时,国资委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实现股权多元化。

国资委数据显示,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超过53%。

黄淑和说,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重头戏”来抓。将通过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改革思路包括: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等。

值得一提的是,国资委提出,不需要国有资本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黄淑和说,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将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普遍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同时,国资委也在研究制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具体实施办法。

“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黄淑和说,国资委还将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国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