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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国家资本或全部退出不需控制企业

2013-12-20 08:38:29 新浪财经

19日上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介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答记者问。在提到国资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时,黄淑和提出四点基本思路,其中提到,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黄淑和称,国资委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重头戏来抓,有六点考虑:

第一,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二,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

第三,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

第四,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制。不仅要吸引社会资本,更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的运行机制;

第五,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第六,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他还表示,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主要采取四种形式:

第一,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

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

第三,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

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国资委,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