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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春热电一厂获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2700万元

2013-12-17 10:18:03 中国电力网   作者: 潘丽梅 于长安  

12月12日获悉,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因老厂机组关停,获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700万元。

长春热电一厂是吉林省最早的发电企业之一,2007年正式归属国电集团,老厂共3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作为有着百年历史的老厂,企业积级响应国家“上大压小”政策,在各级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关怀指导下,果断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老厂关停工作,取得《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购买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拟关停容量的批复》,向市政府递交了关停情况报告。完成《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五方协议)签署工作,完成《关停机组实施方案》。取得《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4、5、6号机组退出备用事宜的复函》,3台机组于2013年9月15日正式退出备用。

企业注重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异地扩建两台350MW机组分别于2011年末、2012年初投产发电,机组年发电能力达38亿千瓦时,供热采暖能力达1200万平方米,可替代小锅炉房298座,对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