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今日公布了《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加强对煤炭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培育和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提高供应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引导和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
完善煤炭交易体系、促进煤炭市场化是意见稿最大的亮点,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表示,当前煤炭产业基本情况和10年前行业环境完全不同,新旧文件之间的差异相对明显,如资质审核转向备案等,“市场化改革是总体大方向,任何部门、任何企业、任何个人都无法阻挡”。
发改委称,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2004年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进行了修订。
“(意见稿)已经基本囊括了煤炭行业监管方面需要的各种举措,若能有效执行则煤炭市场将实现有效竞争,产业复苏也触手可及”,邱希哲指出,意见稿的具体措施在市场预期内,煤炭产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异常清晰,但能否顺利达到预定目标则要看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改革力度。
意见稿指出,铁路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意见稿还显示,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鼓励中长期直销合同是折中举措,这符合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一贯坚持的‘既反对冒进、又反对保守’原则”,邱希哲表示。
中国煤炭资源网煤焦行业分析师王旭峰也指出,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有很多无序竞争,需要政府和企业的调控。“鼓励中长期直销合同就是为了避免市场化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波动太大”。
值得说明的是,2012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下降、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滞后以及税费负担较重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等问题,运行困难加大。而政策层也出台了减轻税费负担、限制低质量进口煤等一系列政策。
邱希哲指出,这些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炭企业的生存困境,却无法帮助煤企彻底复苏。“国家层面减免税费的力度明显不足,煤炭产业的好转还需要下游产业的尽快回暖,尤其是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回升对煤炭产业而言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