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29日,由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主办,中国投资协会大中型投资专委会协办,中国电力网与北京科莫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2013电力行业竞争情报报告会在京举行。今天(29日)上午,中电联国际合作部主任吴添荣就中国电力企业走出去做了专题报告。
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主要电力企业累计实际对外投资总额约115.64亿美元,其中2012年全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70.65亿美元,相当于2006年电力对外投资的63倍;主要电力对外承包工程在建合同额1008亿美元,对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307亿美元。吴添荣指出,虽然我国电力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纷繁复杂,我国电力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增速减缓,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我国电力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如何更好地开发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更充分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国内外竞争环境的变化和压力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竞争,是国内电力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国家非常支持企业走出去,但是在实际政策层面跟管理部门来看仍存在较大的问题”吴添荣指出。主要表现在:推动“走出去”的国家意志、国家执行力和国家品牌均有待提高;政府管理流程复杂、审批效率低下;政策性融资有限,融资成本高;双重征税,税负较重;国家执行力不够;保险机制不健全。
除国家层面的障碍,“走出去”还面临一些社会服务层面问题,包括专业的中介结构组织服务明显不足,同时缺乏专业化的行业协调者,恶性竞争时有发生。
企业层面“走出去”面临的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国际化战略和实施能力有待完善和提高。同世界500强中的西方电力企业如EDF、E.ON、Enel等公司相比,我国的电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制定还不够专业,常流于形式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人才缺乏:中国企业“走出去”中既懂外语又通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极其缺乏,未来投资额度的加大,更加需要这方面的人才。但电力企业的国际化人才还没有提升到公司战略的水平,国际化人才的招聘和培养还非常缺乏。
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需加强。我国电力企业境外投资和经营还没有系统性的风险识别能力,在风险识别和管控上还需要国外专业公司和团队帮助。增加了公司在境外经营风险。
社会责任意识不高。近年来电力企业在境外经常同当地的居民产生矛盾,劳资关系、征地等问题给中国企业境外经营带来风险,中国企业境外经营还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意思。
最后,吴添荣对中国电力企业“走出去”对企业提出十点相关建议:
尽职调查东道国市场,全面融入当地环境。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需预先做好功课,主动响应东道主国家政府的主要诉求,以真正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赢格局。
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多方位公关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走出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设计良好的股权构架和管控体系,在与各方投资者共同设计管控模式时,在法律无明确不允许的措施上,尽量允许更多地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和日常管理。
明确“走出去”动机,坚持有进有退方针对境外的投资和工程承包项目适时进行梳理,优化“走出去”的战略布局。
加强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要加强项目前期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可借用中介机构的力量,但更重要的是逐步培养和形成自己的专业化队伍。
加强风险意识,正确评估风险制定完善的境外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发生危机时迅速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地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提高国企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核心竞争力,推广中国电力技术、制造和标准。海外投资的电力企业应大力推广中国电力技术、制造和标准,以带动中国电力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培养和引进跨国经营人才,建设国际化人才队伍。尽快制定人才战略,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培养和引进高级复合型人才。通过培训计划提高本企业人员的跨国经营能力需要较长时间,所以还可考虑同高校合作和从国外引进人才等途径。
以企业联盟合作的形式一起走出去,要加强中央企业之间的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增强规模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电网企业的走出去,可以带动相关设备制造企业以及发电企业一起走出去。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契约代理关系,明确责任人的权利和职责,由此进行控制和奖惩,从机制上做到对海外公司的制约和激励是“走出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