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合肥市民孔庆斌自家屋顶发电并且卖电给国家电网的相关报道之后,可能有不少市民已经萌发了自己发电的念头。昨日,记者采访获悉,合肥市城乡建委就《合肥市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未来,屋顶上发电可能会更加规范。
已有近百户想尝试发电
今年3月份,合肥市民孔庆斌家的光伏发电机成为第一个并入国家电网的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上个月,他已经首次拿到了国家电网付给他的电费。
与此同时,在孔庆斌发电事迹的感染下,合肥市不少普通居民家庭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发电意愿”。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供电公司了解到,截至目前,已经接到了近百户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其中有8户已实现并网。
“自己发电自己用,还能卖电给国家电网”,对于这个新鲜事,市民的发电热情正在逐步高涨。
现有验收方式难消隐患
既然居民家庭自己也可以改造光伏发电设备,相关部门为啥还要出台技术导则?
合肥供电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电力部门负责验收的主要是接入国家电网的接入系统的相关验收,对于涉及建筑的部分很少会涉及。但实际上,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居民在建筑物顶上改造或增设光伏发电系统是否美观,是否会影响到其它住房,是否会有高空坠落的安全隐患,是否会导致建筑物漏水漏电等等,这些却少有规范。
对此,负责此次技术导则制订的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协会会长甄茂盛告诉记者,这次导则的出台重点是针对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物的协调,一方面让城市景观更美,另一方面也减少可能带来的建筑安全隐患。
莫影响日照,别妨碍安全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导则(征求意见稿)》要求适用于合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相关人士表示,所谓导则主要是提供一些技术规范,但也提出了一些“强制”的要求。
比如,在建筑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可能会导致周围有日照需求的建筑(如幼托、学校、医院病房、住宅等)日照时间不够或日照间距不够等问题,强制要求“建筑物上设计、安装或增设、改造光伏发电系统,应进行日照分析,不得降低该建筑及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另外,导则还规定“既有建筑增设或改造光伏发电系统,应不影响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及消防安全,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复核、设计,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它安全性的要求”。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该导则还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下一步将会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