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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中全会决定:电改重启 箭已上弦

2013-11-21 11:26:19 中国新能源网

《决定》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解读:

看完三中全会《公告》后,本来有一些失望,因为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电改(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的信息。难道就这样算了吗?不应该啊。2012年上半年,时任国务院主管工业的副总理李克强曾就电力改革作出指示,强调要保证能源长期稳定供应,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必然选择,要求相关部门研究电改顶层设计和重点推进方案。李总一直是中央力主电改的鹰派。今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就任后首个记者会上坦言,改革步入深水区是因为它要触动固有的利益格局。 “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再深的水我们也得趟,因为别无选择”,暗示了坚持电改的决心。等到《决定》出来,终于被我发现了关于电改的信息和痕迹。

“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这正是下一步电改的核心任务:输配分离,只保留电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电职能,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职能,引入发电侧、售电侧的可竞争性业务的市场化,使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电网的输配分离就是所谓的网运分开之一。网运分开后,电网不再参与电力交易,只收取过网费,就相当于高速公路的过路费。电改进入攻坚核心阶段。

电改重启,高层酝酿已久。电力是国家经济动脉,国之重器,事关重大 ,汲取过去电改半途而止的教训,务求此役一击必胜。“这需要勇气、智慧、韧性”。电力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进展最缓慢、改革阻力最大、牵涉各方利益最复杂的改革。如果从2002年开始计算,电改已经进行了整整十年,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复杂性超出了最初设计者的想象,漫漫长路,不堪回首:

1) 1997 年开始对针对电力工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行使的政府管理权移交给国家经贸委,电力体制政企分开。这算是预备。

2) 2002 年开始在电力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电网的垂直一体化垄断模式,在发电端开放竞争。实行“厂网分开”,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

3) 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家电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4) 2011年进行电力“主辅分离”。两家电网公司的勘测设计企业,火电、水电施工企业和电力修造企业剥离,同时并入新成立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改革的历程表明,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改革既可能获得巨大收益,又潜伏着各种风险。十年过去,电力改革当初提出的改革方针“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只完成了前一半。即使对这一半的改革,业界也都一致认为不彻底。

1) 厂网虽分开,但原本分离的本意是在发电侧展开竞争,可是由于上网电价和发电额度仍然控制在发改委,初衷并没有实现。反而成了夹生饭。

2) 主辅分离不彻底。原目标是剥离电网的电站设计建设、电力装备制造、三产等辅业,只保留输配电主业。可是国网利用2008年冰灾,提出的辅业重新界定,并于2009年逆向收购许继平高两大领先电气制造集团。

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于电网和其相关利益集团,步步为艰。一句话:不彻底、不坚决、没触动核心。面对一个垂直垄断了中国输电、配电和供电整个环节,独享覆盖中国国境具有完全自然垄断属性的高压输电、中低压配电网络资源,作为单一购电方向发电厂买电,作为单一卖电方向终端用户售电的超级庞大的电网,历届政府都显得信心不足。一个被规制企业利用规制者的自利动机进行寻租活动,使规制者成为被规制者的“俘虏”,并共同分享垄断利润,从而导致规制的失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电改注定无法成功。

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在国内所遭遇的所有问题的原罪就是中国落后的电力体制不适应新能源的发展和应用。不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就从根本上解决不了电网对于新能源冲击其售电垄断利益的排斥,电网不可能真心接纳新能源并网。国家光从行政上施压不可能解决问题。电网虽然妥协而改变了政策,但是僵化的电力体制并没有改变,从根本上决定了电网没有接纳新能源的主观能动性。只有打破旧体系才能解放新能源。

为适应国家新能源的战略要求,为保证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为实现中央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无论如何电力体制必须与时俱进,坚持继续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引入电力的市场化竞争,彻底打破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各环节的垄断。最终将我国电力市场建成一个开放、公平、自由竞争的电力市场:

1) 不管是发电侧还是售电侧,存在许多买方和卖方,没有任何一方具有市场势力,地位平等

2) 供需双方都有价格响应能力

3) 透明且运作有效的电力交易平台

4) 独立于电网的第三方电力调度机构

5) 任何电力源只要满足并网技术标准就能够被电力网络平等接入

6) 发电方、配电方、用电方三方之间都能双向互动,实时传递信息

这应该是我国电改的终极目标和电力市场的美好蓝图。

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解读,电改重启,三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