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国资改革意见“基本成型” 分类监管问题“将有突破”

2013-11-14 09:17:11 东方早报   作者: 王道军  

“即将公布的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意见将在分类监管方面进行部署,此外,对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改革,比如垄断企业的高薪问题,都会进行规定。”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1月12日发布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由此前的“基础性”提升到了“决定性”的地位。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告诉早报记者,“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表述应该指导未来中国一二十年的改革,其本质是要改变目前小市场、大政府的格局。

“现在我们的市场是条块分割,存在大量的地方保护主义,比如钢铁业,前几年总体上已经产能过剩了,但很多地方还在上马项目。产业发展是政府在控制在主导,并且国企发展也并不尊重市场规律。而如果市场配置资源,就应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这样也能减少寻租和腐败。”胡星斗说。

国企改革基调初定

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卫祥云昨日告诉早报记者,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目前还没公布,其应该会对国资国企改革有个具体指导。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申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其同时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对此,胡星斗认为,“此前我们都强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认为是执政的基础,其实不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经济的一部分,如果不推动国有经济改革,造成进一步国进民退,还会损害执政地位。”

胡星斗指出,未来的方向应该是国有经济进一步退出,“比如在竞争性行业,应该退出。而那些公共性产品领域,或者民企不愿意进入的领域,应该让国企进一步进入。”

卫祥云的观点是,本次全会,国企改革并不是重点,因为有些改革已经在做了,下一阶段的国资国企改革,国务院国资委的深化改革意见已经基本成型了,但是也是阶段推进。

之前的10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11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毅在会上指出,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和“措施步骤”,“推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制订好路线图、时间表。

“前一段有消息称允许民企组团进入国有垄断领域,还有取消国企领导的行政级别,这些应该都不会涉及。比如你进入国有垄断领域,行业首先要放开,现在要控制,本身没有放开,你怎么进入?”卫祥云说。

胡星斗认为,国企改革方面,如果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内容来看,内容此前多多少少都有提及,应该说改革的困难还很大。

重头戏是分类监管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对此,卫祥云表示,“未来的国企改革,不管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还是其他改革,分类管理应该是国企改革的一个基础。而原来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放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忽略了分类管理。”

卫祥云告诉早报记者,即将公布的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意见将在分类监管方面进行部署,此外,对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改革,比如垄断企业的高薪问题,都会进行规定。

卫祥云主张把国企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自然垄断国有企业和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并对此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包括业务取舍、人员聘任、工资薪酬体系等。

此类机制性调整,上海方面也有考虑。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即将公布的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意见,预计在分类监管方面也会有所涉及。

“比如,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发展的竞争类企业,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兼顾社会效益、成为国际国内行业领先企业为目标。而承担政府特定功能和任务的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政府重大专项或战略任务兼顾经济效益为目标。那些主要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保公益惠民生的保障类企业,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前述知情人士说。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国资改革,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