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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煤炭的任务更艰巨

2013-10-18 11:10:32 中国煤炭报   作者: 江天然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人士表示,产能过剩问题是个老问题,几乎每5年出现一次。近10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调控政策,但均未达到预期目标。此次国家出台的举措是前所未有的。

有分析人士认为,《意见》提出了四大原则、三大目标和八项任务,是一份以市场为导向的指导意见,很接地气。在《意见》指导下,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供需平衡将显著改善,但对煤炭行业产生利空。

上述分析有一定道理。从中长期看,我国煤炭产能过剩问题明显。据统计,目前国内煤矿在建和建成煤矿产能过剩约5亿吨,产能供大于求的情况在短期内不会改变。

另外,受各地治理大气削减燃煤量、调整能源结构等因素影响,业内估算,耗煤量年减将超亿吨。随着《意见》的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的过剩产能被清理,将进一步减少煤炭需求。

在煤炭需求可能进一步减少的情况下,煤炭行业的产能控制工作也在各个层面展开,这项工作或面临双重压力,任务更艰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在加快淘汰落后的同时,控制新增产能,一律停止核准新建年产能低于30万吨的煤矿、年产能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再看地方政府,山西省决定自10月10日起对全省所有建设矿井进行停建,贵州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到2014年上半年全省煤矿数量从1690个减少到800个左右,等等。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表示,面对过剩产能,过去多依靠控制和限制审批,总以为控制和限制审批就能够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但几年过去了,产能过剩愈演愈烈。因此,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变以往的“制止”、“抑制”过剩产能为“化解”过剩产能矛盾,更加突出发挥地方政府在遏制产能严重过剩和行业盲目扩张方面的作用,更加依靠市场的力量调整和优化存量。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淘汰落后产能势必影响地方的GDP和财政收入。如果不能彻底改变“GDP挂帅”的地方官员考核机制,淘汰落后产能的效果恐难达预期。

据《临汾日报》报道,9月6日,山西省临汾市领导在该市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上要求,各煤炭企业要加快矿井建设、复工复产速度,尽快释放产能,多为临汾经济发展做贡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任务分解,确保全年煤炭工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不知临汾市领导看到1个月后山西省政府发出的大整顿通知,是否会担心,今年的目标任务能完成吗?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化解产能过剩,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