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十五大将“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升为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导”一直被当成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不可动摇的信条,直到进入21世纪,民营经济的经济总量迅速增长,很快逼近并超过了国民经济总量的半数——非公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量、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均已超过60%,吸纳城乡就业人口超过80%,税收贡献超过50%。即便是在公有制经济绝对控制的“七大重要行业”中的能源领域,民营资本也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在国有资本密不透风的壁垒上钻开一道又一道裂缝,像是宏华、安东、新奥以及广汇在有限的油气市场夹缝中做的风生水起,相反,关于能源国企巨亏与垄断的质疑层出不穷。
然而,国有经济在民营经济快速崛起的压力下迫切的想收复之前因“国退民进”丢掉的失地,国企扩张的步伐在近几年来越来越快。有些地方政府为做大国企,不惜强制盈利的民营企业被亏损国企兼并,在煤炭、油气等领域也屡屡出现民企进入又被挤出的案例,国家电网也在开始违背五号文件的电改市场化方向,公开收购电网设备厂商。能源企业在的现有的所有制制度之下被分成三六九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获取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国企属“体制内”,有行政级别,具有最高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外资企业有较强实力,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青睐;民营企业则处于最为不利的地位。能源产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所有制的鸿沟下被日渐损耗,能源各领域的改革也止步不前。
所有制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不断激化,当民营经济总量超过国民经济半数之时,政府是否需要在原有的所有制基础上认为的加大国有经济的比重,或是在国家经济命脉领域通过政策倾斜来加大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度?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任何人为划定各类所有制成分比重的行为都将会违背市场公平竞争与效率原则,但国家对此的应对政策看起来却是模棱两可的,一方面,政府保障国有企业“控制经济命脉”的政策显性或隐性地在强化;另一方面,国家给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的相关文件频频出台。
政府的摇摆在油气领域显得尤为突出,在原油进口方面,国家在2011年批准了19个非国有公司可以进口石油,但是非国有企业却没有配额,实际还是等于不准进口,三桶油占据了100%的进口配额。在油气区块勘探权方面,新的“非公36条”中虽有规定准许民营石油企业进入石油开采行业,但是,却设定了几个苛刻的条件,民营企业几乎无缝可插。加油站是民营企业能够进入的少数领域之一。尽管如此,就整体而言,三桶油的加油站仍然对市场造成垄断。
在国家政策导向不明的情况下,原本充满活力的民营资本就像是在航海中迷失了灯塔的船,四处逃窜。以中国的页岩气产业为例,试图进入到页岩气领域的民营资本或是倒在了准入门槛前,或是惧于油气行业垄断打起了退堂鼓,即便是有幸中标的民营企业,也在贫瘠的区块、畸形的市场与政府不完善的产业政策的夹缝间举步维艰。这些所导致的结果是,原本为打破油气资源垄断而设立的页岩气独立矿种,时至今日勘探开发仍进展缓慢。茅于轼在谈到近年来国有资本凶猛扩张之时说道“高度国有制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社会阶层僵化,经济活力下降,催生如超额公共债务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
2012年与2013年之交,吴敬琏和马国川在其新书《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中就直言不讳地提出了一个宏大又现实的问题:“中国现在正站在历史的三叉路口上,再度面临着“向何处去”的大问题。”通过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多年的体制演变史和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吴敬琏得出结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目前的中国仍然是一个“半市场、半统制”的过渡体制,是一种党政一体化的“Party-StateInc.”,因而“当改革停顿下来,甚至出现开倒车的现象,政府的管控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断加强时,国家资本主义的趋向就变得十分明显了”。
能源国企对民营能源企业不合时宜的攻击就像是一个病人在弥留之际强有力的抗争,无论自然规律如何,它都不想退出历史的舞台。但另一方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千年后的种种迹象表明,国家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本质上改变,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也不再是“主导”与“辅助”。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此前所有制理论政策的改革红利已释放殆尽,生产力的发展呼唤新突破,正如吴敬琏书中所述“我们需要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探索未来的进路,让历史照亮未来中国的道路”。
中国能源行业是否能够超脱所有制“鸿沟”的范畴,在资本平等竞争的市场维度中运行?
如果能够超脱中国原有的所有制理论,那关于目前“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就显得毫无意义了,无论是民间资本还是国有资本,消除了所有制制度框架之下的市场地位差异,投入到能源领域里的一切资本都将是平等的,不会有姓资姓社之分,只会有追逐收益的效率之分。如此一来,关于能源国企效率与垄断的难题或许能够迎刃而解。
从十四届三中全会起就提出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而至今尚未实现,近30年来来的所有制改革的争论聚焦在以下三个关键点:一是推进企业制度创新,重构市场主体;二是与时俱进地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功能定位;三是寻找适应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实现形式”。在中国近30年的快速经济发展中,前两点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唯有第三点,关于国有资产实现形式的改革,实际上就是国有资产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换,这一点改革的进展缓慢。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方面应当及时由针对“国有企业”自身,转向在国家层面推进“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目前的国有资本运行模式是以实物形态的“企业”为基础,由此来带的问题是所有制结构将企业分为三六九等,具体到能源领域,国家政策与资金会不自觉地向国有能源企业倾斜,导致我国能源行业垄断严重,能源使用效率低下,而民营能源企业在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之下也很难继续释放活力。
新加坡经济政策是国有资产资本化运作的一个成功案例。尽管私有的和外资的大中小型企业林立,新加坡却与中国一样,是一个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国家。统计数据表明,新加坡政府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称之为“政联公司”)在经济中占到的份额达到60%以上,涵盖制造业、金融、贸易、造船、能源、电信诸多领域。然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和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是它们在商言商,公平竞争、效率至上。200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份研究报告表明,新加坡政联公司在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平等竞争的商业基础上运作,并未获得政府的特别支持。尤其是,它们没有得到政府任何的优惠信贷支持。
新加坡的国有资本运作模式所达到的结果正是我国目前所追求的所有制改革目标——“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前不久被曝光的中石油“窝案”被很多能源学者视为政府开启能源改革的积极信号,有学者甚至乐观的认为,动一动中石油,就能盘活整个油气行业。虽然目前油气领域改革的进一步方案未定,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开展下一步改革,对油气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一定也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因为只有管理者与所有者的角色分开,国有资本才有可能真正意义上与民营资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打破垄断”,实现最优化利用。
我们在所有制问题上已经争论了几十年,而我们的能源产业也在这么多年的所有制争论中逐渐丧失活力。当年复一年的争论都找不到适合的结果时,我们是否是时候跳出所有制三六九等的观念再去看待这个问题了?我们坐拥全球最丰富的可采页岩气资源量却一直深受煤炭污染之苦,这是一件可笑又可悲事情。正如我们还不断在考量“到底是国有资本去开采石油合适还是民间资本合适?”这个问题一样,可笑又可悲。难道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开采出来的石油有什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