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0月15日公开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通知已经为业内知晓,并已从9月25日开始执行,但10月15日才在发改委网站公开。
《通知》主要内容有:
1、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2、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
3、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4、适当疏导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用于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具体调价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从紧制定,并报我委备案。
5、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西藏、新疆除外)。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发改委虽然下调了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但提高了脱硝达标企业和烟尘达标企业的上网电价,而且将提高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上网电价。中国能源网分析师冉泽认为,《通知》电价调整有降有升,鼓励清洁发电的意图明显,一方面促进煤电企业加大环保改进措施,做到发电清洁化,另一方面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发电,推进“以气代煤”。另外,由于前期天然气价格上涨,燃气发电(包括分布式能源)发展受到很大压力,因此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上调也是众望所归。不过由于天然气上网电价上调幅度尚未明确,目前还不能判断其利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