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电力公司连续出台相关措施,促进全省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预计年底将同比增加发电量3.28亿千瓦时。
今年,山西省煤炭经济面临煤炭价格下跌、企业效益下滑等困难。山西省政府研究制定“煤炭经济20条”,要求包括供电企业在内的各方积极行动,共同应对。
山西电力严格落实省经信委调控电量原则,合理安排月度发电计划,从电量指标上向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清洁高效就近用煤的主力发电企业适度倾斜;向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倾斜,专项电量多增加2%;对签订3年以上电煤长协议且协议量占全年预计耗煤量50%的发电企业,按比例给予电量奖励。同时,针对山西省中南部电厂燃料成本高于其他区域,导致发电企业连续亏损的现状,山西电力实施差别电量措施,对运城、临汾省调发电企业的发电量指标分别予以1.1倍、1.2倍的倾斜奖励,促进发电企业扭亏增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