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十年”终结得如此突然,煤炭市场至今还没缓过劲来。不少小煤矿和发煤站未能挺过这场“寒冬”,先后退出煤市。各煤炭上市公司发布的中报显示,即便是以往效益较好的公司,利润也大幅下滑。在这种情况下,9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确定了十项大气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计划》的出台在能源领域引起了巨大反响,不少煤炭企业忧心忡忡,这一政策是否是对本来已经疲软的煤炭市场雪上加霜呢?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201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6.2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9%;GDP同比增速为7.8%;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的比重为66.8%。也就是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5,煤炭消费量约合24.18亿吨标准煤。
根据以往数据分析,如果经济增长速度在7%左右,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依旧保持在0.5的较高水平,那么2017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近43亿吨标准煤。
按照《计划》,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那么,煤炭消费量将达到27.95亿吨标准煤。也就是说,与2012年24.18亿吨标准煤的煤炭消费量相比,2013年至2017年的煤炭消费量年均增速将降为3.1%(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间,我国煤炭消费量平均增速约为6.2%)。
2012年,国家能源局下发了《煤炭行业“十二五”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将控制在39亿吨左右,煤炭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势必将有所减慢。
经济界普遍认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代已经结束,经济增速将从10%左右逐步下降。在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同时,煤炭需求弹性系数也将进一步降低。如果悲观些预测,经济增长速度在7%左右,那么全年煤炭需求增速将降至2%到3%。
在《计划》中,重点提及的限制煤炭消费的区域有三个,分别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三个区域的煤炭消费量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近一半。有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1年,这三个区域的煤炭消费量由5.05亿吨增加到14.4亿吨,增长了近两倍,占全国同期煤炭消费增量的42%,主要是因为火力发电量增长了301%、钢铁消费量增长了617%、水泥消费量增长了263%。
此次《计划》中提出,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还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对于向这三个地区供应煤炭的企业而言,消费量的控制将带来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从上述分析来看,《计划》的出台将给生存压力本就巨大的煤企雪上加霜。但是,政策在关上一道门的时候,也开启了一扇窗。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还提及,在限制煤炭消费的同时,还应加快发展清洁替代能源,增加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
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这无疑给煤制气、煤层气发展提供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
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煤层气开采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高,落实市场化定价机制,支持煤层气发电上网,并适时提高上网电价。
这是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以来,国务院又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税收政策扶持等多个方面助力煤层气开发利用政策举措。《意见》指出,要综合考虑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此外,天然气价格低迷是导致煤层气开采动力不足的一大制约因素。《意见》明确,未来天然气将进行市场定价,这将大大提高煤层气开发的积极性。同时,要支持煤层气发电上网,煤炭企业利用煤层气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富余电量需要上网的,由电网企业全部收购;进一步简化煤层气发电并网项目各项手续,加快审核办理。
这些措施将会有助于推动煤炭就地转化,促使煤炭企业进行生产结构调整,加大煤炭产品质量升级力度。这对于当前萎靡不振的煤炭市场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是涅槃重生还是一蹶不振,关键就看煤炭企业能否及时调整战略布局,乘上这次改革的东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