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习主席出访中亚四国中,我国先后与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其中对能源合作落笔较多,本刊特摘录如下:
中土:稳定AB线启动D线
9月3日,习近平主席和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署了《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其中对能源合作进行了具体阐述:双方高度评价两国能源合作的成果及发展前景,将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继续发展长期稳定的能源战略合作。双方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中国-土库曼斯坦天然气管道A、B线安全稳定运营,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实施好阿姆河右岸天然气区块开发项目。双方强调,修建中国-土库曼斯坦天然气管道是惠及中国和土库曼斯坦的战略项目。双方将在相关领域共同努力,加紧解决技术性问题,以便完成C线建设并做好输气准备,启动D线建设,确保2016年建成并通气,实现每年通过天然气管道运送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达到650亿立方米的目标。
中哈:做好原油管道扩建和投运
9月7日,习近平主席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了《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其中涉及能源合作的部分为:双方将本着互利共赢原则继续扩大和深化能源合作,确保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油气运输等共同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努力做好中哈原油管道扩建和投入运营工作,使其达到双边协议约定的2000万吨/年的输油能力。双方将加快实施中哈天然气管道一期扩建(C线)和二期建设,以及阿特劳炼化厂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和阿克套沥青厂建设。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在油气田勘探开发、原油加工和扩大对华能源出口等新项目上开展合作。
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核领域合作,推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项目。双方将在发展替代能源领域积极开展合作。
中乌:拓展可再生能源合作潜力
9月9日,习近平主席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签署了《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涉及能源部分如下:双方愿在油气、石化、和应用可替代能源领域进一步开展互利合作,生产有竞争力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双方将继续扩大能源合作,努力保障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管道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加强石油、天然气和天然铀联合勘探和开发合作,拓展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潜力。
中吉:积极推进电网发展项目
9月11日,习近平主席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签署了《中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其中对能源合作作如下阐述:双方愿继续加强能源领域合作,积极推进正在实施的电网发展项目。双方将共同在该领域吸引直接投资。双方对吉尔吉斯斯坦南部电网改造项目和达特卡变电站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表示满意,并将推动达特卡-克明输变电线建设和比什凯克热电厂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对签署《中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的合作协议》表示欢迎。双方认为,获得现代和廉价的能源供应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中方支持吉方发展稳定能源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