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煤质管理,杜绝出水煤,近日,冀中能源邯矿集团郭二庄矿结合生产实际,健全完善煤质管理制度,出台《井下水煤治理专项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细化指标考核,严格兑现处罚,确保多出煤、出好煤、增效益。
《办法》明确了采煤、掘进工作面水煤治理与处罚条例17条标准,采掘工作面水分每出现一次超计划1个百分点,扣罚责任单位3000元,区队正职和跟班区长各300元。工作面因治水不力,每出现一次水煤罚单位10000元,区队正职、跟班区长各1000元。同时,将两个运输区、机电区列入考核范畴,制定8条与之相对应的处罚标准,最高违规一次罚款3000元,区长和跟班区长分别扣罚300元、2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办法》还从开采设计、采煤方法、技术操作、运输系统等环节入手,制定了工作面排水系统、水沟水涡设计使用、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各喷雾点管理、皮带镏子电机车司机特殊岗位操作标准等30条专项措施,实行责任包保制度,各单位正职为水煤治理第一责任人,严格措施落实,切实提高水煤防治能力,确保从源头抓起提高煤质。
为加强水煤治理组织领导,该矿成立了由矿长任组长、与煤质相关的矿领导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井下各生产单位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水煤治理调度、协调、监督、考核。针对水煤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召开煤质分析会,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三定”原则进行落实,彻底杜绝出水煤现象,有效提高煤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