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公布,合约同意郑商所组织动力煤期货交易,具体挂牌时间在批复相关合约后,由郑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2012年,我国动力煤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分别为27.4亿吨和29.3亿吨,在煤炭中的比重分别为75.1%和74.6%。动力煤期货上市后,将成为我国市场规模最大的商品期货品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速放缓以及对环保的要求,煤炭行业的 “黄金十年”已经结束,整个行业陷入产能过剩、价格持续下跌的泥潭中。2013年以来动力煤价格更是加速下滑。截至8月20日,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553元/吨,较2013年年初609元/吨的价格下跌近10%。
面对整体煤炭行业的持续低迷和价格的波动,煤炭行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都希望通过动力煤期货上市,借助金融市场弥补现货亏损,为企业平稳运行创造宽松环境。此外,煤电企业急需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并依据期货市场价格信息制定适当的经营策略。
同时,随着我国煤炭市场取消重点合同推进价格并轨的不断深化,动力煤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受国内、国际供求关系影响更为广泛,现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也将面临更大风险。在此背景下,动力煤期货成为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工具。
业内专家表示,动力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上市动力煤期货,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的功能,对完善我国煤炭市场体系、理顺价格机制、增强现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能力、在我国形成国际动力煤定价中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