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国家能源局在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已经批复,全国一共18个示范区,分别为北京海淀、顺义;天津武清;河北高牌店,保定英利工业园;山东泰安高新区,淄博高新区;江苏无锡,南通;安徽合肥;广东三水工业园等。
18个示范区项目横跨2013-2015年、共计1.823GW,其中2013年开建749MW,剩余项目在2015年完成。
《通知》明确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实行按发电量补贴政策,要求各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电网接入和服务工作,省级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示范区统筹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