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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出台“煤炭六条” 吨煤减负已超35元

2013-08-19 09:06:39 每经网

继山西省推出“煤炭20条”、“煤层气20条”等新政后,该省下属吕梁市昨日(8月15日)公布新出台的《减轻煤焦企业负担六条规定》,再为煤企谋减负。

据悉,山西吕梁市为炼焦煤主产区,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都有一席之地,去年吕梁市煤炭产量2.5亿吨,大约占整个山西省煤炭产量的四分之一。

中煤远大咨询中心煤炭分析师张志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吕梁市辖区内煤焦企业减负力度约在20元/吨,此政策可切实减轻煤焦企业成本压力。

记者发现,“煤炭六条”中除第4条“立即停止收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为承接山西省政府“煤炭20条”规定外,吕梁市政府又出台其他5条规定为煤焦企业减负,其中包括:“市煤运公司将市内煤炭统一经销费用由5元/吨降为1元/吨”;“市煤运公司出省煤炭统一经销费用原煤由22元/吨降为12元/吨,精煤32元/吨降为17元/吨”;“对收取的煤矿风险抵押金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暂借资金总额的一半给缴纳企业,用于解决企业目前流动资金的困难”;“取消煤运公司代收取的0.3元/吨的信息费”;“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减半收取,由原8元/吨下调至4元/吨。”上述“煤炭六条”执行时间为2013年8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张志斌向记者表示,综合“煤炭六条”计算下来,可以为吕梁市煤焦企业在原来“煤炭20条”减负15元/吨的基础上再次减少将近20元/吨的煤炭成本。

中国煤炭资源网煤焦分析师王旭峰认为,上述流通环节费用的减少包括返还企业风险抵押金、取消信息费等都旨在减少流通环节的各项不必要的费用,通过扶持政策解决因销售不畅造成的煤企资金链紧张,经营困难等情况。尤其最后1条“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减半收取”的规定很重要,“因为吕梁地区以主焦煤和配焦煤为主,焦化企业众多,减少焦炭相关的费用可以降低成本,鼓励产品出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吕梁市出台的“煤炭六条”中所指的“市煤运公司”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简称山西煤销)下属吕梁市的分公司,山西煤销早年名为山西煤运,是一个为代政府收费而成立的公司。2008年,《法制日报》曾以《山西煤运公司:一个“非驴非马”企业的前世今生》为题对该企业进行报道,称其“虽为企业性质,却承担了政府赋予的收费职能,并以此为主业”。

“此前说到山西煤运总会想到山西煤炭收费的诟病。”山西省内一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吕梁市这次减少市煤运公司收费,已经在对山西煤销的“代收费”开刀。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吕梁,煤炭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