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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光伏双反案件内幕曝光

2013-08-15 10:09:59 Solarzoom

一、案件回顾

1、欧盟光伏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6日,应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的申诉,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产品的欧盟合并关税编码为ex38180010、ex85013100、ex85013200、ex85013300、ex85013400、ex85016120、ex85016180、ex85016200、ex85016300、ex85016400、ex85414090。倾销调查期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在随后的15天时间内,约有135家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生产商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抽样问卷。

2012年10月18日,递交抽样问卷的中国光伏企业收到来自欧盟委员会的抽样调查结果,共有7家中国光伏企业被抽中成为强制应诉企业,分别是:

(1)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TrinaSolarEnergyCo.Ltd);

(2)旺能光电(吴江)有限公司(Delsolar(Wujiang)Co.Ltd.);

(3)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JiangxiLDKSolarHi-TechCo.Ltd);

(4)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JingAoSolarCo.Ltd);

(5)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JinzhouYangguangEnergyCo.Ltd);

(6)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WuxiSuntechPowerCo.Ltd);

(7)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YingliGreenEnergyHoldingCompany)。

这7家被抽中的光伏企业中,3家是组件出口量最大的生产出口商、2家是电池板出口量最大的出口生产商、2家是硅片出口量最大的配合出口生产商。

2013年3月1日,欧盟发布第182/2013号条例,称应申诉方(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的请求,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原产自或出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实施进口登记。

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至此,中欧围绕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承诺问题首轮谈判宣告破裂。

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

2013年5月24日,欧盟成员国内部拟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最终,有17国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

2013年6月5日,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初裁。欧盟初裁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以印度作为计算中国调查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2013年8月6日之前对所有中国光伏企业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自2013年8月6日起按下表税率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为期6个月。

2013年6月10日,谈判达成价格承诺的解决框架。

2013年6月21日,中欧双方第二轮价格承诺谈判在布鲁塞尔开启。

目前谈判尚未取得任何进展。欧盟为此已延展两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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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光伏产品,欧盟双反,欧盟反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