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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或对中国光伏企业监管 欧洲分公司将被征收5%费用

2013-08-12 17:02:20 PV-Tech

中欧光伏贸易的最新进展显示,欧盟委员会意欲将中国公司通过建设海外基地规避欧盟制裁的行为纳入监管。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文件信息,将生产设施转移到中国大陆地区外的中国制造商也将接受欧盟委员会监管。

欧盟将要求这样的公司说明转移生产的目的,公司需证明自己转移生产有足够的贸易利益动因。反之,如果公司转移生产的行为明显只是为了规避向欧盟出口的价格承诺等限制,那公司的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违反价格承诺协议。

该文件同时预计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将在7GW配额的分配中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超过7GW配额后出口到欧盟的中国光伏产品将被征收平均47.6%的反倾销关税。

机电商会将监督价格承诺的执行情况,并每季度将欧委会提交报告。记者还从其他途径了解到机电商会已经开发出了在线平台,供生产商提交其价格执行情况。

协议的全部细节将最早在10月18日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向成员国提供。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市场情况较今年5至6月份出现变化,中方需执行的最低价格和出口配额都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浮动。

目前市场普遍认为如果现货价格变化超过5%,欧盟就会对最低价格承诺进行调整;如果市场需求变化10%以上,欧盟会调整年度出口配额上限。

而以上谈到的这些调整作出后可能会需要6到9个月的时间正式生效。需要注意的是,价格和配额的调整可能均为可升可降。

此外,记者还获知所谓的价格承诺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价格。

记者还了解到,中国制造商的欧洲分公司在转销其进口的中国组件时,还将被征收额外“经营”费用。即在最低每瓦0.56欧元的基础上,中国公司的欧洲分公司的分销价格将被征收5%的“经营”费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中欧光伏谈判最新进展,光伏价格承诺,光伏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