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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月10日上调气价 6市阶梯气价改革暂缓实施

2013-07-19 15:06:00 扬子晚报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7月10日起国内非民用天然气价格全面上调。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为配合非民用气价格调整,防止社会误解,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全省原计划还有6个未实施民用天然气阶梯气价改革的城市,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暂缓召开,已经拿出方案的延期执行。

按照国家发改委方案,7月10日起我省非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上调至存量气2.42元/立方米,增量气3.3元/立方米。在门站价格上调的同时,我省对川气东输配套管线工程管输价格进行下调,由过去的每立方米0.35元下调至0.27元。

此次非民用气调整对我省相关领域影响显著。据悉,我省用气量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2012年达131亿立方米。此次受调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发电和工业用气领域。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为避免社会质疑,正在进行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的市要暂缓举行听证会或出台相关调价方案,已发文拟实施的市应暂停执行。“如果凑在这个时候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难免引发质疑。尽管我省几个市正在进行的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与此次国家调整非民用气价不是一码事。”据悉,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南京、无锡、常州等多个城市陆续推进民用天然气阶梯气价改革,目前已有7个市正式实施,苏州、淮安、宿迁三市政府已批复方案,另有连云港(601008,股吧)、南通、泰州三市还未召开听证会。究竟这6个市的民用气价改革要推后到什么时间,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还不好说,未来还要请示国家发改委批准。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