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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 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变

2013-07-29 14:50:00 石家庄日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方案,河北省物价局近日公布了最高城市门站价格,河北工业用户每立方米普涨0.2元以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城市门站价格为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城市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省物价局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城市门站价格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2012年用气量)仍按现行方式实行分类分气源定价,增量气不再区分类别。

省内主要城市由于上游供气企业和气源不同,最高门站价格也不同。调整后,河北省门站价格存量气最高为每立方米2.24元,增量气每立方米3.12元;工业类存量气平均涨超0.2元,其他类上涨0.4元。

此次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是出租车司机和近年来购买双燃料私家车车主们最关心的问题。省物价局表示,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目前,各地车用气调价方案仍在测算中,并将于近期出台。记者昨日从石家庄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了解到,暂未接到车用天然气涨价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做好供需衔接,特别是在疏导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过程中不得出现停供、限供现象,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