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生活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从8月1日起,我市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气的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从原来的3.85元调整到4.45元。居民用户天然气的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8元,不作调整。
近年来,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提高清洁、高效能源的比重,我市进行了燃煤、燃油锅炉改造、车用气推广等,日天然气用气量已超过150万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气量占比约70%。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对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我省天然气公司也随之上调了天然气的门站价,每立方米上涨0.81元。上游价格的调整,使天然气销售成本增加。为此,我市上调了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但对出租车用气价格维持不变,仍为每立方米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