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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祭出市场监管“十二条”

2013-08-09 08:28:42 北京商报   作者: 王晔君  

昨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近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这份长达十二项的通知中,涵盖了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并网消纳监管、深化电力调度监管、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诸多内容。业内认为,从下放项目审批权、加强市场监管来看,能源局正在由重审批向重规划、监督方向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


弃风、弃光地区要约谈

新能源领域是国家能源局监管的重点。通知明确,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并网消纳监管,对于弃风、弃光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派出机构可开展约谈约访,要求电网企业采取有效举措,在更大范围内优化协调电量平衡方案,提升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的能力。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表示,此前国家在风电、光电监管方面有所缺失,弃风、弃光一些数据基本是由一些能源协会、机构在统计,国家对这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加上近年各地纷纷上马风电、光电项目,弃风、弃光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

“如果监管到位的话,可以及早发现一些电站与电网建设不配套问题,及时叫停或者提前规划,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弃风、弃光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推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

在原能源局和原电监会合并之后,鉴于吴新雄在电监会时多次提及的电力体制改革,被冀望成为其上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后最可能破冰的领域。与此相对应的是,这份监管通知在此领域的着墨甚多。通知指出,要推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充分利用电网互联优势,促进资源配置和节能减排,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各区域派出机构应按照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结合地区实际制订出台实施细则,促进合理机制形成。

任浩宁表示,我国能源需求与供给都比较集中,有的地方用不完,有的地方又不够用,严重依赖外部。能源最后往往转化电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就是解决能源供需分布不均的重要手段。

在林伯强看来,虽然政府在政策上对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给予支持,但是由于目前全国电网基本被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垄断,地方电厂在电能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能源局应该加大对电网公司监管,保障多余电能能够上网交易。

加强监管凸显职能转变

在任浩宁看来,从新能源局的设置到政府下放审批权,再到提出加强市场监管,能源局正在由重审批向重规划、监督方向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减少市场干预,做好监督,为市场提供一个公平、健康的环境。

据悉,新一届政府执政四个月以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超过160项,其中能源领域是重点,包括取消了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的核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下放地方等。

“以前能源局对市场虽然也有监管,但是由于职能不清、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远远不够。这次新能源局提出市场监管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方面电监会合并到能源局,此前存在的职能重叠问题已经解决,而且这次发布对十二个领域的监管,并且有详细方向,本身就是在完善监管制度,在职能、制度问题都取得突破的情况下,能源监管力度将远超以前。”林伯强说,国家能源局在职能方面将重服务重监管轻审批,开始向宏观战略、宏观规划、宏观政策、能源改革和能源监管等领域转移,逐步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强监管”的管理格局。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能源局,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