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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2013-07-30 17:01:00 齐鲁晚报

7月2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方案出炉。存量气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其他和工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甘肃、广东、天津等省市纷纷对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中,民用天然气暂缓调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我省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29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天然气调价方案出炉,明确了输气管线营业税改增值税,将管道运输价格统一折算成增值税价格。

此次重新测算,降低了中石油、中石化供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将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购销差价,由每平方米0.055元调整为0.035元。

同时,对存量气、增量气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做调整。存量气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其他和工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各类门站价格按最高不超过省界门站价格每立方米2.24元加省内规范后管输价格安排。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由国家下达的山东省界最高门站价格和省内规范后管输价格构成。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