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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上路 业内呼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

2013-08-07 13:44:58 东方早报

综合新华社8月6日电 8月6日,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中欧贸易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案最终以和解告终。但业内人士指出,价格承诺实施以后,中国光伏企业面临着市场份额下降、定价规则过分僵硬等潜在风险。

赛维LDK总裁兼首席执行长佟兴雪说,近一两年来,欧洲光伏装机量大幅下滑,目前确定的出口年限额约占到欧洲市场的一半以上,但随着欧洲经济的恢复,其光伏市场也会出现较快增长,到时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就可能下降。

多方信源显示,“价格承诺”协议方案是:参与价格承诺的95家中国光伏企业向欧盟出口组件产品时,价格不得低于0.56欧元每瓦;这95家光伏企业出口至欧盟的年限额,是7GW(1GW=1000MW,1MW=1000KW)。“以此计算,一个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增加的投资将达到400万欧元。”英利公共关系总监梁田介绍说。

价格承诺协议的定价规则是否具备足够弹性,也是一大隐忧。业内人士说,受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光伏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还存在下行可能性;如果价格承诺协议的定价规则过分僵硬,没有考虑这些因素,那么执行价格承诺,将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有可能会因为强制执行的高价而被逐出欧盟市场。

对此,全球光伏市场研究机构Solarbuzz高级分析师廉锐,价格承诺的执行和监管都比较复杂,最终情况会怎么样,现在还不好说。

据光伏企业提供的资料,目前达成的价格承诺方案中的价格和配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按照承诺内容,价格将参照彭博社上一季度的平均价格,当基准价格浮动超过5%时,将会重新调整最低价格。而配额也是参照上一年度的消费数量,如果差异超过10%,也将重新调整。

业内人士称,为降低价格承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中国应尽快制定价格承诺方案的实施细则,与行业的整合洗牌相结合。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光伏价格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