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除尘界,除尘技术路径之争从来都不曾停止。最初是电除尘器与袋式除尘器之间的“王者之争”,进入2000年后,电袋复合除尘器横空出世,并迅速加入PK战。至此,国内除尘市场犹如走入了“三岔口”,未来何去何从,令用户方的燃煤电厂以及除尘设备和技术提供方的环保企业均感彷徨。
“目前,我国在役火电机组进行除尘器改造的需求非常迫切。新形势下能否确定一条科学、合理的烟尘控制技术路线,不仅关系到火电厂在除尘器改造方面成百上千亿元的技改投资,也关系到电力环保产业的技术、产品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更关系到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能否顺利完成。”在8月1日举行的“燃煤电厂烟尘控制技术路线研讨会杭州会议上,中电联节能环保分会相关专家表示。
据了解,作为中电联节能环保分会启动的“‘十二五’电力环保在行动”主要课题之一,于6月份启动的《燃煤电厂烟尘控制技术路线研究课题》是中电联节能环保分会根据五大发电集团在4月份举行的燃煤电厂烟气污染治理交流会上的共同提议而牵头发起的。此次会议是该课题的第一次研究成果报告会,今年第三季度还将召开第二次交流研讨及研究成果报告会,目的是结合用户实际需求以及实际工艺情况,站在全行业高度,共同探讨并制定一条能够得到多方认同的燃煤电厂烟尘控制最佳技术路线。
电厂重点关注技改经济性
探讨燃煤电厂烟尘控制技术路线,作为除尘设备和技术的供应商,环保企业及厂家无疑是主角,但在此之前,弄清燃煤电厂真正的需求尤为重要。
“华能的火电机组占比较大,在明年7月1号之前完成技改的压力很大。这种情况下,找到一条烟尘控制技术路线至关重要。因为电厂对电除尘器改造的困惑很多,比如,我们发现很多电除尘器初始的运行效率非常好,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效率曲线下降就很明显。其原因何在?”华能集团公司科环部副主任林勇重点关注技术改造后燃煤电厂除尘器的运行稳定性与可靠性。
“目前业内的共识是,当电除尘器对煤种的适应性较差时,可选择电袋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作为有效补充。那么,电袋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之间在投资费用、后期维护工作量等方面是否能有更清晰的对比?”大唐集团公司安生部环保处副处长梁庆源更为关注技术经济性问题。与此同时,华电集团公司高工张洁还提到了技术改造后燃煤电厂除尘器的适应性,“什么样的机组,什么样的煤种和煤质,用什么样的技术和工艺更好”。
除此之外,设备质量、满足排放标准的可靠性、对电厂的节能率等也多次被提及,其与稳定性、经济性、适用性共同构成了燃煤电厂进行除尘器改造技术选择的关键考虑要素。
技术各有利弊难以抉择
2012年开始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火电厂在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烟尘排放限值标准;2月27日环保部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14号公告,要求47个重点城市实施20毫克每立方米的烟尘排放限值。火电厂除尘器技改首当其冲,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此时,如果有一套在技术上与经济上都可行的烟尘污染控制技术路线标准,将会为压力重重的火电厂争取技改宝贵时间,节省不少麻烦。但目前来看,这个心愿并不容易达成。首先,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与袋式除尘器各有适用范围,也各有利弊。例如,电除尘器在我国已有30年的发展历程,是电力行业长久以来优先采用的主流除尘设备。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研究成果汇报时介绍,电除尘器有着高效稳定、阻力低、运行费用低、维护简单等显著优点,但因其对煤种的适应性较差,运行效率易受煤种的灰分等因素影响。
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电袋除尘器应用市场的主流厂商,则指出,虽然电袋除尘器的应用时间较晚,发展速度却很快,仅用了10年时间,就完成了单机从小机组到百万级机组的应用。尤其是其凭借高效的一次烟尘细颗粒物(PM2.5)捕捉能力,自GB13223-2011新标准颁布以来,在市场应用上表现出更为充分的优越性。但由于其应用历史较短,经验等尚需进一步总结,在设计、运行及管理等方面也仍有待完善。
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则对袋式除尘器做了认真详细的分析,认为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高,经其除尘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最高可以达到1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而 且对PM2.5以下的细微粒子和颗粒态重金属汞也有着显著“过滤”作用。但其滤袋寿命短,换袋成本高,运行阻力较高,对烟气流场分布要求严格,旧滤袋资源化利用率较小等也导致电厂在选择其时有所顾虑。
其次,由于国内电厂的工况条件、煤质情况等千差万别且变化多样,因此国内环保企业在进行项目设计时,一般都需要对电厂所要达到的排放标准、场地条件、工况条件、原电除尘器状况、燃煤锅炉系统、烟气治理系统(含脱硫、脱硝系统)等进行全盘的分析和考虑。为不同的电厂个体提供共性化的解决方案,本身就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制定技术标准时机尚不成熟
值得一提的是,各种除尘技术也在充分发挥开拓创新及自我修正功能,纷纷推出许多新技术和新工艺。以电除尘行业为例,其就发展出低温电除尘技术、低低温电除尘技术、移动电机电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技术等7种新技术和新工艺。新技术百花齐放的同时,也让用户无所适从。
“其实,无论哪种技术或工艺,要达到 我国的烟气排放标准都不成问题。”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秘书长刘卫平看来,各项技术各有优劣,也各有其适应条件,目前的确没有一个技术或产品能够包打天下。现阶段,环保企业应对现有技术进一步完善,降低一次性投资和运行成本;对于从国外引进的技术,则要进行消化吸收,让其更适合我国的操作环境和工况。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炜对这一观点表示赞同,他认为,目前业内并不具备制定一个完整的、全面的技术路线标准的条件,行业内也不必把正常的技术争议看成一件坏事,理性的做法是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的,可以确定下来;认识不一致的,就将其优缺点、边界范围等放到台面上,由用户自主判断和选择,交给市场来优胜劣汰”。
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建波同时建议,在确定技术路线标准之前,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全面、合理的比较平台。“如针对设备成本、运营费用等指标,选取几个典型案例作为支撑,结合当时所处的经济环境与物价水平,对每种技术路线做详细、科学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