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财政部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的补贴方向,并指出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但是关于补贴标准,通知并未明确,提到“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补贴资金将按照季度进行拨付。
通知还表示,除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外,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继续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管理。
但为了加快资金拨付,通知对有关程序进行了简化。如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不再通过省级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电网企业要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及时全额办理结算“等。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应该已经处于最后的讨论阶段,其公布之日应指日可待。另外,本通知也可以看做是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化举措之一,后续政策料将密集出台。
尽管中欧近日就光伏“双反”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但是对中国企业来说,欧洲市场份额的衰减已经不可避免,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快国内应用市场的发展才是我国光伏产业真正的救命稻草。本通知也体现了政府大力发展国内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