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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对废旧家电、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

2010-03-17 12:53:01 辽宁日报

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我省即日起开始对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昨日省环保厅对外发布:根据最新通知精神,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医疗单位的废弃电子产品,应无偿交给具有资质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同时,也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将废弃电子产品无偿交给具有资质的回收处理企业统一处理。

为规范废弃电子产品收集处置,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明确规定:全省各级机关、单位废旧家用电器及未存储、处理、传输过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的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电子产品,应无偿交给具有资质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对于涉密的废弃电子产品,需先统一交由保密部门销毁后再交给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不得将废弃电子产品交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收集处理,也不得随意弃置或混同生活垃圾处置;回收处理企业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据悉,辽宁具有资质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有两家,其一在辽宁省静脉产业园内,其二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据辽宁省静脉产业园内回收资质企业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居民个人的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下一步将通过各地社区统一回收。待我省纳入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省份之后,还将对废弃家电给予一定补贴。沈阳地区电子废物回收热线:400-8116115。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辽宁省 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