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欧洲风电发展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其在风电开发利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及最新动态,对我国风电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2009年,欧洲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016万千瓦,同比增长23%,风电连续两年成为新增装机容量最大的发电类型。截至2009年年底,欧盟27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477万千瓦,占全球风电总装机容量的47.4%。全球风电装机排名前十位的国家中,欧洲占了7个。
电源:开发重点从陆地转向海上
欧洲风能资源分布相对分散,单个风电场装机规模较小,大多就地消纳。在丹麦,超过85%的风电装机并入20千伏以下配电网。德国绝大多数风电场的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就地分散接入110千伏以下配电网规模约占总量的70%。欧洲大型陆上风电场主要集中在德国北部、西班牙北部和中部地区,随着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在北海、波罗的海等海域也将出现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大中型海上风电场。
2004年,欧盟将海上风电的开发提上议事日程,召开了协调欧盟海上风电开发政策的协调会议,发表了关于海上风电开发的《荷兰宣言》和《哥本哈根战略》。截至2008年年底,欧盟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已达147万千瓦,占全球总量的99%。按照欧洲风能协会最新统计,2009年欧洲总计安装199台海上风力涡轮机,总容量58万千瓦。目前,欧洲有超过1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正在规划中。英国到2020年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将达到1150万千瓦。德国政府计划建设40个海上风电园,总装机容量为1200万千瓦。
电网:建设输电通道适应风电并网
随着风电发展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一些大型海上风电基地的出现,欧洲也出现了风电送出端与负荷中心距离较远的问题。为了配合北海和波罗的海大型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德国通过了《能源输送网扩建法》,加速建设24项380千伏送电工程,增强电网远距离输送风电的能力,开展380千伏和110千伏海底电缆示范工程。
英国、爱尔兰、比利时等北海周边九国对在北海共同建设一个海上风能电网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为了实现欧盟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来自于13个国家的15个输电网运营商共同启动了一项泛欧洲的风电并网研究(EWIS)。该研究项目由欧盟提供资助,覆盖了欧洲所有的四个电力系统——欧洲大陆互联电网、英国电网、爱尔兰电网和北欧电网。研究项目涵盖了所有和欧洲大规模风电并网相关的技术、运行和市场等方面内容。
启示:欧洲经验可为我所用
欧洲风电得以快速发展,首先是因为受到了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面临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双重压力。欧洲在风电发展方面取得了不少先进经验,我国需要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独立的风电发展研究,确定我国风电开发方式、开发规模、发展规划以及配套电网建设规划。
在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方面,欧洲抽水蓄能和油气机组在电源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系统调峰能力较强;而我国电源结构以燃煤机组为主,系统调峰能力有限。为了满足我国风电大规模并网运行的需要,应该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规划建设燃气机组和抽水蓄能电站,并通过需求侧管理等方式,改善系统调峰能力。
欧洲各国在规定电网企业具有接纳风电的义务的同时,也对风电场管理、风机性能等提出了严格的技术要求,对风电并网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也越来越严格。风电场具有优先并网的权利,但必须满足相关并网规范,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另外,电网是风电消纳的物理载体,我国必须加大电网改造与建设投资力度,以配合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实现风电的跨省跨区消纳。
短评:
欧洲风电发展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在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市场培育等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由于我国风电发展具有风能资源集中、资源区与负荷中心逆向分布、输送距离较远、送端电网基础薄弱等特点,因此必须选择“建设大基地,融入大电网”的发展思路,通过合理配置调峰电源,建设坚强的跨区大电网,以提高风电并网运行水平,扩大市场消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