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网讯 山东省从2010年到2012年将筹集12亿元设立省级新能源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山东省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将通过7大扶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到2012年,新能源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20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4%。
《政策》明确提出2010年-2012年每年将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风电设备、光伏、核电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半导体照明等新能源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对于列入省级新能源示范工程的项目将给予资金补助,其中,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每瓦补助10元,太阳能光伏与LED结合照明示范项目每瓦补助5元,地源热泵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每平方米补助20元,风电海水淡化创新示范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创新示范项目按照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
在价格扶持方面,山东省2010年-2012年风电上网电价将在国家补贴电价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按照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元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