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专电 埃及首都开罗一家法院27日判决,准许埃及政府向以色列出口天然气,废除一家级别较低级法院先前所作停止出口的裁定。
埃及高级行政法院宣判,政府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向包括以色列在内的中东市场出口天然气,法院无权受理质疑这种权力的诉讼。同时,政府应建立一套机制,监管天然气出口总量和价格,确保出口前先满足国内能源需求。
埃及和以色列2005年签订天然气出口协议,埃及每年向以色列出口17亿立方米天然气,期限20年。
一些埃及议员指责埃及以低于国际市场水平价格向以色列出售天然气,对埃及政府提起诉讼。埃及行政法院2008年11月以违反宪法为由,裁定埃及政府停止执行与以色列签订的天然气出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