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与北仑三电公司签订替代发电协议,委托北仑三电公司在2010年替代总发电量33,540万千瓦时,按照平均厂用电率10%折算替代上网电量30,186万千瓦时。北仑三电公司支付公司替代上网电量的差额电费。
宁波热电(600982)2月24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公司委托北仑三电公司在2010年替代总发电量33,540万千瓦时,按照平均厂用电率10%折算替代上网电量30,186万千瓦时。北仑三电公司支付公司替代上网电量的差额电费。
公告显示,根据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2010年度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确定公司替代发电上网电价为0.5375元/千瓦时(含税)。北仑三电公司根据省公司下达的月度购电量计划
,优先安排完成公司委托的替代发电量计划,具体月度替代电量以省公司月度计划为准。如北仑三电公司因高效发电机组设备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基数计划,也不能完成替代电量,则剩余替代电量根据省公司《浙江电网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实施细则(试行)》处理。
公司称,由于电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测算月度差额电费,假设全年5500大卡/千克(山西优混)电煤平均价765元/吨,且委托替代上网电量30,186万千瓦时全部完成,则将影响公司2010年净利润约3,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