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决定终止实施定向增发事宜,并承诺3个月内不启动新的重组方案。
华银电力2月11日发布公告称,为履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公司股改时所做出的承诺,增强公司的业务能力与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唐集团在2009年8月与公司筹划并启动了公司向大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15日起连续停牌,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200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预案,并于2009年8月21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本次交易预案,公司股票于当天复牌。
因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地,在办理出让手续过程中相关程序较为繁琐,故无法及时办妥土地出让手续,因此公司董事会已不能在2010年2月21日前(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召开会议审议正式交易方案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遂决定终止实施定向增发事宜,并承诺3个月内不启动新的重组方案。
资料显示,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以每股5.44元的价格定向发行约4,040万股,以收购后者持有的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35%股权、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6.23%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约2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