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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征收焦炭排污费9.52亿元

2010-02-11 09:19:58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颖 王毅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焦炭集团2010年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山西省共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9.52亿元。

2009年,全球钢铁行业大幅度减产限产,市场一直不稳定,受大环境影响,山西省焦炭市场需求严重萎缩。针对这一情况,山西省出台了焦化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从2009年4月起,全省焦炭企业排污费缓缴3个月,随后,还分别采取降低、缓缴、免缴等政策,以缓解市场对企业的无形压力。

在出台相关政策的同时,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复杂形势,统筹兼顾,建立两月一次的运销服务例会制度,加强沟通交流,继续完善公路运销“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加大源头管理和稽查力度,坚决制止“跑、冒、滴、漏”现象。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省 排污费 焦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