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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

2010-02-11 09:06:28 济南电监办

   1月26日,国家电监会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供电监管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并就贯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确保将《办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山东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进一步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提出了要求。要求将办法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相结合,要求与全面落实优质服务十项举措工作相结合。针对新《办法》对供电能力、电能质量提出的新要求,省公司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与管理,在相关部门成立专门配网规划、配网建设管理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实现配电网统一规划,加大配电网投资改造力度,今年将投入30亿元用于配电网建设,切实提高电能质量和电压合格率。针对《办法》中有关业扩要求,专门修订业扩服务办法,增加提前告知何监督意见卡等环节,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不折不扣执行“三不指定”要求。今年,山东公司还将统一构建营销在线稽查监控体系,建设集中95598客户服务中心,对供电服务实施全过程、实时化、集中式监控,不断服务质量。

  各基层供电单位都迅速行动起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供电监管办法》,对照《办法》要求,查找不足,认真整改,推动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潍坊、济宁等公司组织印制了《供电监管办法》,发放到每一位职工手中,并且编制了《<供电监管办法>分析报告》,详细对比了《供电监管办法》与《供电服务监管办法》的新增条款与不同之处,分析了公司按要求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确定今后在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为客户服务的重点。青岛、烟台、淄博等公司对照新办法在电能质量、服务行为、市场开放、政策执行、信息报送等各方面的具体规定,组织制定详细落实计划,全面组织开展供电服务的改进提升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日照公司将学习《供电监管办法》列入冬季培训计划,将《办法》内容细化,分解到每一天,并通过“日学日问”、定期抽查的形式,督促员工学精、学实。各市、县供电公司都按照《供电监管办法》的要求,及时更新了信息公示相关内容,修订完善供电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供电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学习贯彻 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