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林翎报道:日前,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出台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6月30日前拨付到受益对象。
两个《办法》明确,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汽油每吨4400元、柴油每吨3870元时,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停止油价补贴。
城市公交企业的油价补贴,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对城市出租汽车的临时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在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东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40%、中西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55%;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的部分,东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40%、中西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65%。
今天上午,记者向广州一些公交企业了解。某大型公交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未收到这方面的文件。如果是真的话,这是首次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城市公交,这对公交行业是很好的消息。而广骏集团出租车公司人士表示,近年,中央和地方都有对出租车燃料费用进行补贴,每年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