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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青岛海洋生态环境将受罚

2010-02-08 09:08:47 半岛都市报

  如果在海上施工或行船,不慎破坏了海洋生态,相关责任单位将被追究对海洋生态的损害赔偿。记者从海洋与渔业部门获悉,《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近日发布实施,沿海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和污染等对海洋环境特别是生物资源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评估方法、损害赔偿额度得以确定。

  《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与《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办法》相配套。根据该方法,各类工程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影响的或对自然景观 、自然保护区和珍稀动物造成严重影响的,其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年限均按不低于 20年计算。对占用海域的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占用年限低于3年的,按3年赔偿和补偿;占用3年~20年的,按工程设计服务年限赔偿和补偿;占用20年以上的,按不低于20年或工程设计服务最高年限赔偿和补偿。同时明确规定,一次性生物资源的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为一次性损害额的3倍。

  据介绍,位于山东半岛南部的青岛海域,平均生物量最多,这意味着发生在青岛海域的破坏行为,其赔偿额度将是最高的。 记者 陈浩杰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青岛 生态环境 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