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警惕企业借节能惠民工程在能效标识上弄虚作假
一项实施了近5年的老政策,一直不温不火,企业执行的热情并不高。但随着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政策的实施,企业对能效标识的热情再度高涨。对此,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应该警惕企业借节能惠民政策捞钱。
买节能家电有补贴
根据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以及国家认证委联合制定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我国对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这两项电器的生产商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5年来,由于缺乏价格优势,高能效空调在市场上并不太受消费者青睐,企业更是缺乏执行能效标识制度的积极性。
据介绍,2009年6月以来,国家实施“节能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国家计划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电机等10类高效节能产品及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财政补贴,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拉动国内需求。
“在这一政策中,第一批受益的是节能空调。”这位专家表示,根据《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将对能效2级空调给予每台(套)300元、650元的补贴。对能效1级空调给予每台(套)500元、850元的补贴。
能效标识管理有漏洞
在标识上弄虚作假,一方面欺骗了消费者,一方面又骗取了国家节能惠民补贴。自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以来,每年在相关部门进行的抽查中,黑榜上每次都有知名企业被曝光。“但是,这些企业并没有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位专家说,能效标识的管理机构没有处罚权,只能将检测结果通报给有处罚权的主管部门作为参考。
2009年9月,因为在能效标识上做假,广东省珠海市消费者李女士将著名的电器生产企业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社会各界本来期望通过这起“我国能效标识第一案”能够对企业执行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产生警示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强大的企业美的,李女士最终还是选择了撤诉。
这位专家认为,虽然媒体曝光和相关部门的警告有损企业的名声,但是与其可以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相比,企业违法成本仍然很低。特别是国家节能惠民工程实施后,更应该警惕企业借此捞钱的行为。“如果不对这种行为加以打击,不仅不利于办法的执行,反而会刺激企业都去效仿违法企业。”这位专家说,有关监管部门对此应该高度警惕,并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