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核查核算审定,2009年,我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分别下降2.27%和3.24%,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双下降2%的目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4.8%和113.5%,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提供了坚实的环境支撑。
据了解,去年,我省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19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98个。为确保完成2009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我省采取多种措施,把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相结合,不断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新建项目总量确认等制度,使污染减排工作从突击狠抓逐步走向常态管理。
同时,我省积极推进“四大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减排任务重、减排形势严峻的2个设区市和30个县(市、区),化学需氧量或二氧化硫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7个行业及118家企业进行整治。并严格环境准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大的项目的建设。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项目,在江河源头保护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和湖库区域的污染严重或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禁止审批。对主要减排项目未完成或进展未达到计划要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河流出境水水质连续两个季度不达标的市、县(区)实行“区域限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暂缓审批,有力地促进了减排工作。
与此同时,还建立了督查调度,通报预警机制。每月对各设区市污染减排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实行污染减排进展月调度通报制,逐月调度核算各设区市减排进展,抽查减排项目台账,将进展排名进行通报公布。
有力的措施,使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据监测结果显示,去年,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三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80.3%,同比提高1.8%;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面实现100%;全省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