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多的以煤矿为重点、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得到遏制。”山西省省长王君在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说到。
2009年,山西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六大员”(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实行严格的矿工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十项安全生产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为11个地级市和重点产煤县(非煤矿山县)配备了市县长安全助理,组建煤炭工业厅,安监局与煤监局分设,强化了安全管理职能。严肃对待事故,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大下降。煤矿事故起数下降40%,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28。
2010年,山西省继续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重点抓好煤矿复工复产、技术改造、安全监管、小煤矿关闭和煤矿基层基础工作。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兼并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在严格程序、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加快对保留矿井的技术改造升级步伐,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武装矿井,大力推进高标准现代化矿井建设,实现煤炭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严格安全监管,特别是要防止已关闭矿井的死灰复燃和私挖滥采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煤炭企业基层基础工作,为建设煤炭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