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网讯 俗话说的好,就是金山银山,也逃脱不掉坐吃山空的命。对中国的城市天然气而言,在看不见“金山和银山”的情况下,更需要省着用。对城市天然气的立法,首先就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精神对接,即“开发和节约并举,并把节约放在首位”,通过对燃气公司的法律约束,以及经济利益刺激,把节约放在首位的精神贯彻到底,来实现燃气的普遍供应和普遍服务,以及提高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公用事业公司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虽然是公用事业,但是还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也是绝大部分国内燃气公司的现状。在某些地区,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形式,把供应燃气的业务包给一家或者几家公司,为某个特定的区域的家庭、企业和商业客户提供服务,政府通过价格调控对燃气公司加以约束,比如非常时期的燃气供应以及价格结算问题等。我们通过针对这个经济问题的分析,希望能够在未来的法律框架中内嵌一些条款,为将来的政策打下一个伏笔。
现状是,我们需要天然气的地方,绝大多数都需要从外部调入天然气,比如北京、上海、浙江,我们的广东还要进口液化天然气,这些都不是长久之计。我们的法律要体现的一个方面就是,不但要通过价格来调控市场(这个往往不起作用,人们一旦用上了天然气,就上了瘾,没办法戒掉,你不供应还不行),还需要从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来看待这个问题。最近严酷的天气一来造成了燃气需求短期内的巨幅攀升,供不应求;二来恶劣的天气还造成了天然气的生产和输送的困难,结果很多地方闹了“气荒”,虽然这是一个短暂的时期,但是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还是巨大的。去年由于严寒的天气,造成保加利亚“断气”几天,每天的损失就达到4亿美元,中国虽然没有统计,损失定会是天文数字。
需求侧管理(Demand Side Management)就是通过最低成本规划Least Cost Planning的办法,通过政府的规划,给燃气公司设定为客户节气,提高用气效率的约束,来挖掘已有的供应、输送和储存能力,来满足可能的需求增长,这种增长可能是由于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或者是由于恶劣天气等其它因素造成的。在美国30多年的实践,特别是在加州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是个聪明的,实现了政府、用户、燃气公司和环境“四赢”的局面。
我们假设某个城市有1000万人口,每年需要200亿立方米天然气,每年的燃气销售额达到500亿,利润大约40亿。估计未来的人口以每年1%的水平或者经济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这可能会反映到每年需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5%的供应( 这是假设),这些会写在燃气公司和政府的合同中,作为燃气公司这个卖方,被特许方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如果不能满足,那么你就是不合格的。
从燃气供应方来讲,在供应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它是希望卖得越多越好,因为他可能赚的钱也越多,而他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卖燃气赚钱,即便你把天然气烧着玩,他也不在意。因为只要你付钱,怎么用气那是你的事情,和他没有关系,他管不着。就是说,实际上,这个特许合同从实质上说,在间接地鼓励消费、鼓励浪费,对其它的产品和服务,可能无所谓,但是对来自不易的天然气来说,我们浪费不起,也不应该鼓励浪费。
如果我们设置这样的法律,就是说,每年增长的10亿立方米天然气中的40%或者任意的比例,必须来自效率的提高,另外部分可以是通过增加供应能力来满足。就是说,燃气公司的卖气量在未来一年不得超过206亿立方米。(当然,这个需要建立一个基准线,来衡量用气的水平情况,这些往往已经包括在特许经营合同里面)。如果超过了,那么,燃气公司的盈利也不允许超过41.2亿,就是你卖得再多也没用,赚的钱不会更多。但是,如果你卖的气体少于206亿,比如你只卖了201亿立方米,或者你只卖了195立方米,那么政府首先会补贴由于你少卖了气体减少了收入而造成的损失,让你不会觉得吃了亏;同时,由于你表现优异,超前完成任务,还可以分享一部分由于客户节约( 比如本来预计要卖206亿,但是现在只卖了195亿,就是少卖了11亿立方米燃气,客户减少了27.5亿支出)而省下来的钱,比如燃气公司可以享受节约的40%,就是11亿元,从而增加收入。前期的投入,可以通过提高燃气价格的办法,比如每立方增加1毛钱,来征收大约20亿作为节气基金,再通过补贴,回馈给用户;也可以通过测算的办法,让燃气公司把部分或者全部将要投入到增加供应能力的资金投入到为客户节气的项目中去。
一般的做法是,由燃气公司建立自己的节能队伍或者请外面的公司给自己的客户(也许有成千上万家)进行节气的审计,再通过对节气产品的补贴或者白送,来达到节气的目的,具体的要进行周密的策划以及计算经济性来实现。由于我们的用气大户也就是有限的那么几家(比如北京,也就是那么3000-4000家用气大户),况且咱们中国的浪费特别严重(比如燃气锅炉的效率往往都是特别低,余热也不回收),所以前期(比如3-5年)的潜力非常巨大。往往,燃气公司通过为客户节气赚的钱,比自己忙活一年卖气赚的钱要多得多,因为燃气的利润往往受到控制。当然,在咱们这中国,可以就把这些点作为特许经营的一部分,由政府强制执行,也不会遇到美国那么多的麻烦和法律问题。所以是快速实现节气,加强供气安全和可靠性,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最简单,快捷的办法。还能够快速催生节能的服务和产品的市场,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应用。
从世界的潮流来说,大的方面来说,就是通过政府倡导的需求侧管理,把传统的能源公司逐步的转变成为“能源服务”公司。公用事业公司具有天生的优势,因为他熟悉客户,不必像市场上的节能公司到处求爷爷、告奶奶找市场,并且自身的底子厚,可以快速的展开大规模的行动。
反过来说,我们看看在中国目前普遍的供气能力不足的条件下的情况。以上面的例子为基础,假如这家公司在市场获得气体的能力不足,或者市场本身的供应能力就有限,为了满足未来的需求,燃气公司需要增加管线和储存能力,或者高价从有些渠道购买燃气,来满足广大家庭的需求。比如,这家公司可能需要投资10个亿,来增加自己的基础设施,以满足特许经营合同的需要;或者通过高价收购的办法,平买平卖,或者亏着卖的方式,来满足市场的要求,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燃气公司为了增加供应的边际成本已经超过了预期利润水平,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是不值得、不划算的。所以,通过正确的利益导向,在法律层面为燃气公司吃个定心丸,一方面来说可以避免或者推迟这样觉得投资,二来又可以解决不断增长的燃气需求,同时还可以促进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政府的负担还可以减轻,这样的好事世界上不多。再说了,为了满足分散的家庭用户的不稳定的需求,而切断给大用户的供应,也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部分的损失也只有政府来补贴。从政府的角度来看,不如把这部分钱用在既可以节能减排,又可以稳定供应的“需求侧管理”上。
这种思路,在美国以加州的太平洋燃气和电力公司(PG&E)、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水电公司( BC Hydro )为先锋,已经取得了显著地经济和社会效益。以世界上最大的“投资者拥有”的公用事业公司之一的太平洋燃气和电力公司为例,通过开展为客户节气的项目,减少了1亿立方米的燃气供应、避免了50万千瓦的电力建设、节约了28亿度电,还多赚了4000多万美元。现在,太平洋燃气和电力公司的大部分员工是在为客户的节电节气奔忙,据说,至少有2000多人从事这个这些工作。
你可能要问,那么为什么不从电力下手呢?电力的供应是个更复杂的事情,首先电力是垄断的,不能储存,地方政府干预能力不强,没办法下手;二来,电力是完全的公用事业,并不是为了利益(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电力公司不会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至少目前的政治不允许这么做。但是,就像前面解释的,燃气公司,特别是特许燃气公司,完全就是个市场经济行为,也就是为了逐利,有些还是上市的企业,比如新奥燃气,而且地方政府完全能够控制住这件事情,所以我觉得“需求侧的管理”是最符合咱们中国城市燃气供应现在遇到,并且将来会越来越麻烦和头痛的一个优选的模式,值得在全国大面积试点、推广。